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怎样计算啊

2022.08.22 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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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怎样计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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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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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就是反担保人担保的期间,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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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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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为: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内容:关于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一般的原则:1、保证期间:保证期间通常是指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时间长度,连带保证责任是一种法律概念,指的是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保证人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偿还责任的情况,保证期间是指连带保证责任的有效时间,它是一种时间限制,规定了保证人可以享受保证权益和行使保证义务的期限,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限制。

    2023.10.101073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4/9 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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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 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只要在保证期间没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的责任就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法律分析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法律分析

    内容: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某甲找到某丙作为保证人,与某乙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某丙对某甲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11.06384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3/11 15: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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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对方逃避赔偿责任?律师教您如何行动,拿到高额赔偿款!如何找司机要赔偿款?
  • 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主要是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当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 民法典时代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43种情形

    民法典时代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43种情形

    内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如何适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请示的答复意见,“第四十四条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可以看出债务人破产并未排除保证期间内的适用,即在保证期间尚未届满时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仍可向保证人主张,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张保 ...。

    2023.02.23974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5/3/8 2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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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期间就是反担保人担保的期间,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1)的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rdquo,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dquo,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023.06.30613人收看
  • 张嘉娱

    2024/9/10 18: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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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自一审至二审坚持自己之所以签字是因为受到了胁迫,且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保证合同,经过我方律师的争取最终认定了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保障了我方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所以说签字要谨慎,签字后很难反悔🙃
  • 连带保证责任书应当写明同意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有没有保证责任,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有什么责任

    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有没有保证责任,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有什么责任

    内容:综上所述,借贷关系中介绍人在借贷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保证责任,虽然中介绍人没有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中介绍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借贷交易出现问题,依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虽然中介绍人在借贷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法律上的保证责任,然而,如果介绍人参与了借贷关系的形成过程,并且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他们就可能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当出现借贷纠纷时,很多人都会好奇,借贷关系中介绍人是否有保证责任。

    2023.11.1451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