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2022.08.23 18:33:18
46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债券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1211 人赞同
835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债券和债权的清偿顺序为:债权优先于债券。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权是指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234 人赞同
421 人不赞同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3:33

    立即咨询
    🌟 天用律所•公益法律咨询日 🌟 法护民生•情暖四月天 4月12日 9:00-18:00 ✅ 【免费咨询!重磅福利】 👉 原价 5000元/小时 的 资深专家(北京国贸限时坐镇) 👉 原价 2000元/小时 的 精英律师(仅限20个免费名额)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事……一站式解决! 📅 线上视频+线下国贸双通道 ‘名额告急!速约!’ ⏳ 👉 私信预约,或扫码锁定席位!
  • 1、继承顺序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继承比例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3)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或者是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 债权实现的先后顺序(债权偿还的先后顺序)

    债权实现的先后顺序(债权偿还的先后顺序)

    内容: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不存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时,债权人就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或人保实现债权没有顺序限制,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2.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存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所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024.01.29479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0:35:48

    立即咨询
    ✨【客户的认可,是我们前行的动力!】✨ “案件圆满结束,但我们的护航永不散场!”🚀 感谢客户暖心认可!在天用,不仅有专业的交通理赔、债权债务、婚姻、物业团队,更有“终身法律挚友”的承诺。您的信任,是我们最闪亮的勋章!💼 🌟日常建议小贴士: 👉🏻记录为王,证据护航 👉🏻合同执行不跑偏,变更必留痕 👉🏻遇事别慌,天用随时在线!
  • 律师回复中...
  • 债权优先受偿顺序,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债权优先受偿顺序,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内容:公司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所欠税款、普通债权以及企业的股东的债权,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按照优先级分为五大顺序,分别是先偿还破产清算费用、再偿还优先受偿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然后是次级债权,最后是股东权益,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按照优先级分为五大顺序,分别是先偿还破产清算费用、再偿还优先受偿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然后是次级债权,最后是股东权益,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023.11.24430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9:00:23

    立即咨询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 债权清偿顺序,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

    债权清偿顺序,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

    内容:3、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如下: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1、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如下: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债务还款顺序的法律规定: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4、债务偿还顺序的规定: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2、债务偿还顺序的规定: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法律主观: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为: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受偿。

    2023.11.30143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立即咨询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债券和债权的清偿顺序为:债权优先于债券。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权是指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分配顺序,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

    债权分配顺序,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

    内容:法院执行环节,多个债权的分配顺序1、法律主观: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先清偿优先债权,后清偿普通债权,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4、分配顺序: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

    2023.11.24712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3/4/17 10:01:04

    立即咨询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
  • 丈夫死后,她的房产证是否能给子女?要看他死后的继承人有几个?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子女只能继承财产的一部分,而不能继承全部需要其他的继承人签放弃协议子女才可以继承,继承之后,最好房产证及时更名
  • 多个债权人的清偿顺序,多个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一样吗

    多个债权人的清偿顺序,多个债权人的清偿顺序一样吗

    内容:2、法律主观: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的清偿顺序为: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受偿,多家债权人的分配顺序法律主观:多个债权人的赔偿顺序如下: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法律主观:多个债权人的赔偿顺序如下: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

    2023.11.2428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