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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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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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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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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债权人死亡后谁可以主张
内容:总之,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债权人死亡后债务人是否需要继续还债取决于债权的性质和遗产继承的情况,债权人死亡后谁可以主张当债权人死亡后,其债权可以由以下人主张:1. 遗产继承人:根据适用的继承法律,债权可以成为债权人的遗产,并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债权人死亡的情况,这时债务人是否还需要继续承担还债责任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没有继承人的债权将自动消失,债务人不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当然,如果债权人死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这样不仅能够维护自己的信用形象,还能够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果债权人在去世前没有将债权进行继承或转让,也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将被视为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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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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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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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还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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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多个债权人(财产保全后多个债权人怎么分配)
内容: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在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如何规定为保障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处理执行程序中多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问题,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客观:多个债权人财产保全怎么处理多个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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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2/27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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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恶意转移财产200万元,还能要回来吗?需要看一下对方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还要看是否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如果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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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防止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的权利,可以通过严格审查条件的方式,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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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能不能撤销,恶意债权转让规避执行
内容: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4、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4、债权人可以对过户的房产行使撤销权,如果过户房产的行为是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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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9/20 8: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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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老赖要哭了,债权人笑了,记得点赞收藏转发给欠你钱的人看,第一,老赖的唯一住房可以拍卖。第二,查封冻结老赖的支付账户。第三,老赖名下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第四,老赖不能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等,第五,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第六,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比如坐飞机、高铁、轮船等均会受限。第七,老赖子女不允许上私立等高收费学校,第八,老赖养老金可以直接划扣。第九,故意隐匿财产或者是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您了解了吗?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证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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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要防止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可以严格审查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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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对确认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在出现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时,应当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提起诉讼的六个月期间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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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3 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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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ldquo,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审理和裁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