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违规将个人住房贷款债权批量转让资产公司可以确认无效吗

2022.09.01 1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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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违规将个人住房贷款债权批量转让资产公司可以确认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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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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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你这个是一个法律处理思路,这个你可以去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举报这个是不合规的,然后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诉,针对你的这个债权债务转让是无效的,这个是可以的,因为转让受让方如果有金融资质是可以的,如果没有金融资质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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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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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要买银行的不良债权,可以先审查资料,资料分析及综合评估,就是要在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拟接收的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分类,进而制订出接收方案和初步的处置意见。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讨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讨债?

    内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ldquo,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审理和裁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4.25672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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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出现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额的情况,则应当由债务人偿还剩余的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受偿,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债务人承担,超过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 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对确认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在出现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形时,应当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提起诉讼的六个月期间开始起算。

    2024.04.25105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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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出资都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 货币出资简单直接,把钱投进公司一目了然。非货币出资,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也可行,但这些得经专业评估作价,确保价值真实,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比如以专利技术出资,就需专业评估确定价值。 按公司章程按时足额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若股东没按时足额缴纳,不仅要向公司补齐,还得向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更重要的是,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可见,股东出资绝非小事。一旦违规,对内要向其他股东负责,对外可能要为公司债务“买单”。如果您也涉及其中,不妨在操作之前与我们沟通交流~
  • 不可以。你去法院起诉也赢不了。需要等你把个人住房贷款还清后,再过5年,5年内没有再次出现不良征信,才可以消除。
  •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法律规定

    2024.03.2769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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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 律师回复中...
  • 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由于债务人债权让与并未改变债权的同一性,债权之上所附的瑕疵也随同一并转移。故债务人对于债权之让与,虽不得拒绝。但不得因让与而受不利益,从而不因让与而失去其抗辩权。债务人仍保有“在让与时对原债权人设定的一切抗辩”。各国民法典大多规定债务人于受通知时所得对抗让与人之事由,皆得以对抗受让人。我国《民法典》也在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4.03.28330人收看
  • 郭铭芝

    2024/7/11 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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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用债权债务团队的特色 1,由30年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实战经验的审判法官、执行法官带队 2,以尽快拿回欠款为目标的“调解中心”,能调则调、当诉则诉、以诉促调、调解优先 3,有自己的“智慧催收系统”可以解决批量催收;有自己的“合同系统+合同库”,可以快速处理99%的合同问题。
  • 您好,如果银行通知了债务人转让债权,并且登报公告,公告之后,转让债权的效力是有效的,新的债权人有权利进行催收
  • 合同无效债权债务怎么办

    2024.03.2676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