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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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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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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那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平分,一人一半。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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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走法律程序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怎么样要求法院分割财产)
内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最关心的想必是财产的分割吧?财产又分夫妻共同财产跟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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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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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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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财产分割方法1.如果夫妻有财产约定,约定优先法定,按约定分割。2.财产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但以下情况例外: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要求家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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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3 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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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份协议合法,但如果法院清查的话,这套房子可能不在你的财产范围内。因为你已经同意将这套房子给女方,同时由女方还贷,法院会认定女方为此房子的权利人,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再属于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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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在财产方面的法院判决进行详细解析,并讨论相关争议,结论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判决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裁定,相关争议解析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方面往往引发一系列争议,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的判决实践在实践中,法院往往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精神病人的具体状况,进行个案审慎判断,同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精神病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精神病人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常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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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在庭审中和解离婚,法院出具调解书,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夫妻相对来说更需要多理解与包容对方,一旦产生矛盾,不要一时冲动,多理性分析与思考。如果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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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财产没有明确区分,法院将判决离婚,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另行起诉,然后由法院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起诉离婚时未起诉财产,可以单独起诉。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的财产,导致未分割的财产,也可以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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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内容: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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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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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根据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今年开始,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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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如果约定全部财产归夫妻一方,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撤销吗?
内容:导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五百三十九条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承继原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并将此前的法律规定一分为二,债权人可撤销的事项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基础上,增加了“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将“放弃到期债权”修改为“放弃债权”,而债务人实施这些行为对债权人的影响程度由此前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修改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由上述修改可知,民法典对债权人撤销权的保护范围明显扩大,将进一步压缩债务人利用“假离婚”等情形恶意逃废债的空间。实践中,法院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如何进行审查和判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