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的财产儿媳能参与吗

2022.09.22 17: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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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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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婆家的财产儿媳能参与吗,婆家的事儿媳该参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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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崔玉君
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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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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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不可以。必须是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人。房产抵押流程: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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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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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没有什么法律可以管婆婆赶儿媳妇出;家门的,但是她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儿子没了,儿媳也没有改嫁,按道理婆婆不能把儿媳赶出家门。如果儿媳改嫁,那也得带走丈夫的部分财产。因婆婆公公也是能分一部分的。再者如果媳妇不好可由儿子提出由法律来解决问题。才能把儿媳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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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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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儿子儿媳要做的就是遵重公婆!首先要明白公婆的家产是公婆自己挣下来的,他们愿意怎么分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儿女只是尊重他们的愿望就可以了,无需多插手!但是在公婆分家产的时候,儿子和儿媳也是可以发表意见的。虽然说儿女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父母如果故意偏颇某一方,那么分家产时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态度,将以后的赡养问题谈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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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

    2024/6/12 1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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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出轨酗酒,女方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离婚复婚再离婚,但是离婚时并没有处理婚内财产,多次与男方协商无果,无奈只能再次起诉分割婚内财产。经过律师参与多次与男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婚内财产女方占80%,男方占20%
  •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年迈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年迈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对于多子女的家庭,赡养义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来说,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人民法院。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子女将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依然需要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通过不继承遗产而免除。
  • 如果父母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孩子_父母遗嘱公证没有所有子女参与有效吗

    如果父母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孩子_父母遗嘱公证没有所有子女参与有效吗

    内容:肯定是不公平的,我身边有个朋友他爸突发心梗去世了,就想把房子过户到她妈妈名下,去打听结果说必须七大姑八大姨都签不要房子的证明才可以过户,否则不可以!包括爷爷奶奶都要签!这种事肯定是不公平的,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借钱贷款他们不帮忙还,凭什么过户的时候他们还有份!家里万一有个心眼不好的,这房子就不能完全到她家手里!

    2022.10.08112人收看
  • 姚平

    2024/6/13 19: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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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出轨酗酒,女方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离婚复婚再离婚,但是离婚时并没有处理婚内财产,多次与男方协商无果,无奈只能再次起诉分割婚内财产。经过律师参与多次与男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婚内财产女方占80%,男方占20%
  • 这要看是哪种情况:1、夫妻都在世,无论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证明为个人名下的),公婆都无权分得,但夫妻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必须依法履行;2、如果丈夫去世,遗产分割,公婆作为第三继承人,在自己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中间还涉及到妻子、儿女的遗产继承,比较复杂。但公婆的遗产继承权肯定是有的。这和是否居住在一起没有关系。
  •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明了“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类似的兜底条款,同时又附注有财产清单的,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以清单外财产未分割为由主张再次分割?

    2024.04.291124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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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 儿子子去世,孙子拿了奶奶的房产是否有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拿了奶奶的房产应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你是爸爸的儿子,既然爸爸过世了,你又拿了你奶奶给你爸爸的遗产,你义不容辞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替你过世的父亲尽孝,在你的能力范围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奶奶,让奶奶安渡晚年。
  • 老人的房子儿媳有继承权吗,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老人的房子儿媳有继承权吗,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内容:本文将解读儿媳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对老人房产继承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的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特别是在儿媳与老人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儿媳是否具有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2、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023.08.16505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2/27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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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妻恶意转移财产200万元,还能要回来吗?需要看一下对方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还要看是否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如果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
  • 您好!在没有遗嘱,或有遗嘱但指定非儿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除非父母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儿媳继承;或在丧偶儿媳承担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这样儿媳才会有财产的继承权。第一,儿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现有继承法的法条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公婆的财产;除非,其配偶过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2、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公婆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将财产指定给儿媳继承,这样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是可以得到财产的。不过提醒一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叫遗赠。3、虽然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儿媳仍然有权利享受财产。其中的逻辑是这样的,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一人一半,所以之后如果儿子和儿媳面临离婚,儿媳就会分走的属于她的一半。第二,如何避免“儿媳没有继承权,但仍有权利享受财产”的情况?只有父母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分给儿子个人,这样儿子继承之后,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儿媳分走财产。即在遗嘱文字中指明,“由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防儿媳条款”,加上这句话就解决了问题。第三,如果确实想把财产给到儿媳,那么应该怎么做?1、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财产“遗赠”给儿媳2、儿媳在得知受到遗赠这个消息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具体方式包括以下: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当然公证不是必须的,如果受赠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起草书面证明,请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名。但是注意,这个动作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否则遗赠无效,所遗赠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3、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在老人身后,与所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完成继承权公证,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认同这种分配方式,或者不愿意配合,那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 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 _农村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 _农村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内容:农村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离了婚的媳妇还能在村里分得拆迁款吗?

    2022.11.282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3 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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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不查老赖的财产 我该怎么办?
  • 不可以。必须是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人。房产抵押流程: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内容:法审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证据,其也有向老姚的转款行为,双方往来款项是否为借贷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无法确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姚向李女士的转款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无法认定为赠与行为,除此之外,对于李女士与老姚之间的&ldquo,此外,在证明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方面,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赠与的行为,如可提供转账流水,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等,若接受财物的一方主张双方并不属于赠与的法律关系,如主张双方是借贷、合伙、劳动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则就应当就此提交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接受财物一方若无法证明双方有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4.04.2974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