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儿子是完全可以继承的。但是:按照题主的提问,独生儿子,可能是想了解是不是全部继承,这个不一定。法定继承情况下,一是要看遗产份额是多少,一个是要看有多少个继承人。1.遗产份额。父亲去世,能够作为遗产的是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父亲在婚内与母亲共同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的遗产占其中一半儿。这里不假设母亲是否健在,算法是一样的。2.有多少个继承人。这是决定子女能继承多少遗产的关键因素。按照题主情况,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意义的。能够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的还包括母亲、爷爷奶奶。这些人中是否还有人健在,如果有,原则上所有继承人平分遗产。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健在,就有比较大的风险,今后很可能会转继承,到时候叔伯之类的真有可能分你父亲的遗产。所以,应对建议简单说一下:(1)如果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建议通过协商,将遗产全部继承到孩子、或者母亲名下,最好不要让祖辈还有份额,否则就可能产生上面说的风险。(2)如果确实母亲、或者祖辈继承了,最好让他们订立一份遗嘱,指定继承人。否则今后如果走法定继承,依然是会遇到上面说的问题。以上均是说的法定继承。如果是遗嘱继承,就看父亲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是谁。遗嘱合法有效,那么指定给谁,谁继承,其他人无继承权。
  • 1、父亲把房子赠送给其中一个儿子后,这房子就不再是父亲的,而是被赠送的儿子的,其他子女对该房子当然没有继承权。2、继承权只有在法定继承才有效,如果父亲立下遗嘱的话,其他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了。
  • 理性的给你回答一下。第一,我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你只要是他的孩子,你就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不会因为老人偏心或者没有好好抚养自己的孩子,就直接抹杀孩子的赡养义务;第二,给你说一个普遍现实中的解决方案,几个兄弟坐在一起商量赡养老人的事情,我来照顾老人,可以,你们出钱,要不然就轮流照顾,不要担心面子上过不去,当然,这些事情最后都是你爸来决定,你就不要来操这些心了,好好学习才是正事。\r
  • 女儿没继承遗产但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无论老人是否有遗产,无论老人是否将遗产留给子女,子女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大概?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大概可以拖三个月左右。1.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如果离婚有一方死活不肯离怎么办?直接提起离婚的诉讼。1.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主张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就行了!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如果一方是过错方的话,也可以拿出具体的证据,一般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三、离婚案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1.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2.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四、一般离婚第二次开庭直接判吗?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必须当庭判决的,但是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1.法律并未规定民事案件都必须当庭判决,是否当庭判决的,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当然,也并非所有的第二次起诉离婚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很有可能当场判决。2.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如果是离婚案件第2次开庭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会比较大的,但是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当庭判决。双方是否可以离婚,要从很多方面去综合分析才可以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一、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而并不是继承权纠纷具有20年诉讼时效!
  • 如果是招行账户,存款人死亡:分为两种情况:继承人有卡且知道密码,可按照正常方式取款或转账。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合法继承人持“继承权证明书”或“有关继承的法院判决书”,前往账户的开户网点办理过户手续,不能代办。费用方面,建议咨询开立部门。
  • 三笔第一笔,社保养老金如果只领了很少的一部分,或者都还没有开始领,那么家人去世之后。社保局会把他的社保个人帐户里面剩下的钱交给其法定的继承人。第二笔,丧葬补助金,那是办理丧葬的一个补贴,不同地方标准不一样,只要养老金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超过六个月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家属,是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的,补助金的金额是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第三笔,抚恤金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领取的,如果去世的时候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就可以领取到这样一笔钱了。比如长期没有劳动能力的配偶,退休的父母或者未成年的儿女。一般抚恤金以上半年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支付基数的九倍。
  • 5万元以下遗产可以进行公证。为进一步便民利民,中国公证协会出台了《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申请继承的单笔遗产数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可以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办证环节,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提出公证申请即可,不必全体继承人共同申请,这样在程序上尽可能方便申请人。
  • 时间流逝的速度非常之快,在这样的快节奏生活下,老年人的健康也之前会差一些,在这样的情况中,有些人自然而然会想到以后的房产过户问题,毕竟过世老人的房屋过户也有很多牵扯,老人过世房产如何过户?房屋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证是过世老人的名字,想要过户需要老人的遗嘱。如果老人的遗嘱上面明确写出,这套房产要他的哪位子女继承的话,那就只要拿着老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遗嘱以及老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证明直接到不动产部门进行过户。
  • 1,可以继承。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已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镇买房,虽然仍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和修缮。直至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3,因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爷爷确立公正遗嘱,方能直接继承。否则,需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或经法院判定继承
  • 首先回答你,这是可以的。但是要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办事程序如下: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4、由所报国土资源局需提交材料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3、变更理由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 农村孩子转为城市户口后,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子,但不可以继承老家的土地山林等。
  • 在分到的房子里有你的一份,你不可能单独分,不过还是别有那个想法了,会引起家庭矛盾
  • 1、财产和房产有不同的继承划分。2、父母的兄弟姐妹和你的兄弟姐妹对你父母的父母的房产和你父母的房产有不同的财产继承划分。∴1、财产:你父母的父母的财产,你父母和你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无特殊约束条款(公正、遗嘱……包括但不仅限于此)下,享有平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的祖辈留下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你的父辈的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父辈之后是你这辈,然后是你的下一辈……以此类推,这是顺位。2、房产:你父辈的房产,你这辈的所有直系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个人没有权利独自处置房产。也就是说,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样拥有对你父辈房产的继承权。你们每个人的继承比例是相等的,没有多少之分。解决办法:1、在父辈或祖辈在世的时候建立特殊约束条款,这是最省事的办法。2、父辈或祖辈不在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3、继承人之间以相对廉价的代价购得对方的继承权(经济补偿)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4、平分。5、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