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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主体,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维护和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有义务管理业主的车位,及时排除妨碍。如果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职能导致业主车位经常被占,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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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但是,若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有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律师提示广大业主,切勿盲目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且注意保存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否则会面临支付高额滞纳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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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王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而小王的父母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们去世时小王和她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她和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小王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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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水道堵塞以及漏水导致的地板膨胀需要更换的问题该由谁负责?首先要看你们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同时也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你们双方可以就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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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品房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个人所有的。按照《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附属部分享有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而且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等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