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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如果单位这样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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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所欠工资,但是向单位主张未及时发放,导致你借款的损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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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本市市内四区规定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劳动报酬是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具体是否包含社会保险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政府只是规定,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但这未包含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参照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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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与张某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况且支付给张某的小时工资也未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虽然是公司提出不愿与张某续签合同的,但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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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如果只约定了竞业限制,而未约定经济补偿的,怎么办呢?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你有权要求酒厂按上述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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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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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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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很多付款是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来支付的,如完成形象进度后付款,完成某一节点工程后付款,那么承包人在没有完工之前是得不到工程款的,承包人支付人工费用、材料费、施工设备租赁费等都需要自己掏钱,也就是好垫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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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 如果还是不给,法院会根据情况扣留他的返还款,返给工人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