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劳务关系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
被浏览:242次

-
答律师回复中...
-
名为合作实为劳务雇佣,名为合作协议实为劳动关系
名为合作实为劳务雇佣,名为合作协议实为劳动关系
内容: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在工资福利上面也是不能苛待劳务派遣人员的,(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024.01.09326人收看 -
答你好,申报的时间不同,单位可以在事故一个月之内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申报
-
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内容: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对比(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 雇工方无需提供保险、福利待遇等,因此,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四)报酬支付的原则及形式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工资的形式定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3.07.10435人收看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学校未依法给你母亲办理社会保险,还应当补缴相应的保险费用。
-
劳务关系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务关系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务关系,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行为来判断并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意味着,在没有正式合同约束下,双方都需要严格遵守实际协定以及起草的相关文件,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双方依旧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此外,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雇主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实际上,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和矛盾比较常见,其次,即使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维权和获得赔偿。
2023.06.27355人收看 -
答劳动者无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工伤后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一般是违法的;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补偿劳动者。
-
哺乳期上班期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哺乳期上班期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内容:为了方便妈妈及宝宝的喂养,公司应当允许哺乳期母亲在必要的时候随时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哺乳,此外,公司还应当为哺乳期母亲提供良好的哺乳场所,确保哺乳期母亲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母乳喂养,为了纾解哺乳期工作的母亲的压力,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以便更好地帮助员工照顾好宝宝和自己,在补充哺乳的间隙中,哺乳期员工可以正常地进行其它工作,而公司也不能削减她们工资,另外,加班费则是要根据哺乳期员工实际加班小时数进行计算的,工资和加班费在计算时,将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后加以计算,各大公司也都应当做出相应的安排,理解和支持哺乳期母亲继续工作。
2023.06.16137人收看 -
答工伤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裁员或者无过错解雇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
个人劳务关系能申请工伤吗?
个人劳务关系能申请工伤吗?
内容:个人劳务关系能申请工伤吗?
2023.04.2718人收看 -
答工伤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住宿费用和劳动能力评估费用。单位未为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费用由单位按照规定承担。
-
劳务关系受伤算工伤吗
劳务关系受伤算工伤吗
内容:劳务关系受伤算工伤吗
2023.04.2765人收看 -
答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可以按照认定的工伤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单位未参加保险的,由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内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2023.04.2710人收看 -
答5级工伤享受以下待遇: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原工资一致;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为我工资的70%;以及18个月的一次性残疾补贴。
-
工伤怎么申请/工伤待遇申请是如何申请的呢
工伤怎么申请/工伤待遇申请是如何申请的呢
内容: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到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所在地的工伤认定部门去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许多劳动者都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工伤发生后有人却想着回到家乡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做法。在异地发生工伤,可以到异地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022.12.2418人收看 -
答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保险的对象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不应当因为工伤职工触犯刑律,就否定了他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而剥夺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基于这样的考虑,2011年实施的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把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删去了原《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情形,这样修改有利于犯罪的预防和罪犯的改造以及早日回归社会。本案中,如果建筑公司在与季某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经一次性给予了季某工伤待遇补偿,那么季某在服刑期间就不再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当时没有一次性发给,那么季某在服刑期间就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其住院治疗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由建筑公司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_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_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因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罹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022.12.222人收看 -
答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方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法》中只有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规定,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也未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排除在调整范围外。本案中,邱某在建筑公司的工地参加劳动,按月领取工资,双方已经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另一方面,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请示的答复》中已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因此,虽然邱某的年龄已达62岁,但公司无权以此为由否定其工伤的主体资格。综上所述,建筑公司有义务为邱某申报工伤,邱某本人也有权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另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如果建筑公司没有为邱某办理过工伤保险,那么邱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应当由该公司承担。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_劳务合同什么意思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_劳务合同什么意思
内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又有什么区别?相信有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清楚
2022.12.202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