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与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_土地纠纷如何解决方法

导读:
农村土地纠纷是比较复杂的,情况多种多样,有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有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纠纷,有村民与土地征收方之间的土地纠纷。有的是边界不清,有的是非法霸占,还有的是违法征收,反正各种各样的情况都有。
那么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首先、村民遇上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村民遇上土地纠纷第一步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村民小组长调解处理,村民小组长无法处理的,可以申请村委会介入调解处理,村委会都无法调解处理的,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土地纠纷经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仲裁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仲裁方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土地纠纷当事人申请土地纠纷解决问题,原则上不得越级,就地化解矛盾,逐级向上申请。
其次、地方相关部门收到土地纠纷案子如何处理。
不管是村民小组长,还是村委会,不管是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还是人民法院,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总体原则都是,依据法律、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图纸及人证,诉求行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仅是农民单方面的责任问题,很多土地纠纷也是因为相关部门的管理失职因素造成的。有的土地纠纷确实从法律和历史依据方面都无法处理的,只能结合客观实际情况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生效的,土地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后,双方就得依判决执行,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无论是土地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还是土地纠纷调解判决方,对土地纠纷的处理都要按照逐级向上申请处理的程序,不得越级。相关部门对土地纠纷的调解判决,既要依据法律,又要尊重历史遗留问题,还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处理,尽量做到以法服众,以理服人。
农村土地都属集体土地,作用个人只有使用权,自土地改革实行责任土地承包制以来,许多农村土地都包干到户,也有部分农村土地没分给农户属村集体所有。
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改革,对土地进行确权频发土地使用权证,而确权后的土地可以进行扭转承包租凭出去,可以在当地土地交易挂牌进行扭转转让使用权盘活土地经济及达到农业生产规模式。
在过去几十年许多农村都对土地进行过丈量而那时更多是为了税收,过去大多只对宅基地丈量并发宅基地使用权证,而山证,林地证在具体面积上没有细分,在某一个村或生产队分田地规则大都按人口去分,每三十年或重新分一次,毕竟不同村民家人口都有生老嫁娶减加人口情况。这一模式维系了多好年,自从这两年国家开始对土地进行确权并发放使用权证以来,由于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或公平问题,每家每户土地面积可能和当下人口比例存在现实不公平问题,或有些地根本讲不清属哪一家的,或年青人都出去打工对土地本来缺乏关心或对既往土地归属权模糊不清,这些种种情况在确权时难免产生纠纷。
像一些靠近城市郊区土地随时被征收或能发笔小财对这些地区土地纠纷发生矛盾更突出。
土地确权意味着国家对土地政策的重视,农村土地含金量和未来价值会变高,有些人还会担心分的少的以后添人口是不是很吃亏,国家出发点让更多农业户口变成市民,让少数人去种更多更集中的土地只有这样城市化人口达到70%以上时,国家才能真正达到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本来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十一亿是农民,土地只占世界百分之七,让少数人去种土地,土地集中化模规化,让不要土地的农民进城发展本身土地又能变现是让农民增收使土地更有价值,所以土地确权是为未来土地改革打基础。
说到当下土地确权土地纠纷,民间问题民间办,村里都有村委会,有了纠纷只要大家以理性合情合理相互理解,在尽量公平的条件下去调节大都能化解,什么走法律途径,在农村许多事是走不通的也不现实,毕竟农民大都很朴实善良,邻里邻外发生点纠份抬头不见低头见,农村人的智慧是可以解决好各种利益冲突的。
好开心为你解答,关于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怎么处理,第一你的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土的,如果是集体就就要全村人开会讨论找几个代表解决问题。如果是个人的就是和纠纷方积累解决问题,要拿出最有效的证据来说服对方,最好就有土地使用证。两方解决不了问题就要找村委会和当地政府帮助解决。还是解决不了那就只能打官司了,打官司也是最好解决方案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让纪委入住村里,村民监督执法过程,村里所有事包括村干部的事,都能迎刃而解!当官的干的事一透明,啥事都不叫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你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所,或者打12336电话进行咨询。
扩展资料: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宅基地既然有证明存档,找村委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再乡政府协调解决。像你这样的情况,由于爷爷离去已死无对证。找律师说村里的土地没办法打,因为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类似这种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纠纷,一板一眼地管,根本没法管。
按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但是近年来发生的土地纠纷采取诉讼解决的效果并不理想。
所以综合上面的分析,调动村级协调,毕竟对当地的土地及人缘清楚些,可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顾及双方面子化复杂为简单,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农村土地纠纷找村委是解决的一个好办法。
龙律师对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回复如下: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产生?
农村土地纠纷的产生是多方面的,土地价值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农村“老婆、孩子、土地”不能让的思想等等,综合到一起在现实生活中,就会出现因为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地边子使用发生纷争,表现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大概就这么几类。
本人曾经处理过一起土地纠纷,两家是叔侄关系,因为相邻的东西0.36米×南北16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前后历时12年,经历了镇司法所的六次调解,六次诉讼,一次行政裁决,一次镇政府土地确权裁决,一次行政复议。期间一人死亡、一人白发苍苍,最后亲情全部丧失殆尽。
最终,该案由县政府受理,我是承办人,经过我拟定并下发的处理决定,真诚的说了这样一段话“两户多年来从未体会‘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邻里守望深情,从没感知到‘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诗句中的真正内涵,‘父之美德,儿之遗产’,试问你们双方给自己的孩子留下的是什么呢?是和睦的邻里关系、亲戚关系还是两家日积月累的仇恨?还要将此仇恨继续到何时呢”。后来,该案还是调解结案。
干过这项工作的人都明白。凡所土地纠纷,大多数是邻居、亲戚,土地争议面积也不会多大,效益多高,但不论哪个争议都是历时长、矛盾深,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为什么重点提出这个例子,无非劝导有土地争议的村民,凡事退让一步。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按照土地纠纷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农村个人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这指的是耕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处理。自行上网搜索脑补下即可。
土地侵权纠纷,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土地纠纷,这个是土地权属明确的纷争,比如说甲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乙擅自占用其土地,这就属于侵权范畴,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经历了那么多的土地争议案件的处理,对于农村土地纠纷来说,龙律师还是建议村民之间先行调解,互相退让一步,不是有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农村的土地,几千年来都是私有制。
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打土豪,分田地,给每个农民都分了一份土地,"耕者有其田",这是共产党当初闹革命对农民的承诺,因为共产党是依靠农民武装革命成功的。
农民得到的土地,是农民私有的。短短几年时间,由于家庭诸方面的原因,在农民中间却出现了土地买卖,这就失掉了共产党革命的初衷,短时间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为农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制的过渡,做了铺垫。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民的土地变为农民集体所有。管理方式是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该算单位,农民在自己的生产队劳动,获取报酬。
改革开放,农村管理体制变革。人民公社叫乡政府,生产大队叫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叫村民小组。
土地改变了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生产队集体耕作,变为分田到户,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土地承包制"。但有一点不变,就是土地属村民小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
由于诸上原因,政策出现大承包小调整,每3至5年由本小组2/3的成员通过决议小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带了这个尾巴,在之后的几十年,村民小组土地小调整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又出台了土地分配土政策,有人拿中央文件说话,有人拿地方政府文件说话,有人拿村民小组2/3组民决议说话,这就出现了土地的分配五花八门,这才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纠纷。这也就是题目所说的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逐级上报,逐级审该,已向每户农民颁发了土地确权证。
农民手拿土地确权证,等待2057年土地新政策的出现!
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轻则斗气,窝心。重则引冲突,械斗。因此,处置好农村土地纠纷,对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有积极意义。 二,村民之间,因土地地界等发生矛盾,要就事,说事,双方要本着开诚,客观存在的事实,静气平心说事。 三,有了土地争议,双方和解不了,及时找村干部居中调处。相对而言,村干部对村民土地纠纷,比较知底,了解。 综上,有了纠纷,力争合解,息事宁人,双方只要坦诚,谦让,有些问题能基本化解。 现在是法治社会,凡事,要依法,不可轻举,非为,违则,得不偿失。
要做的是搜集对你们有利的证据:
1、你爷爷那时候的分地手续证明或者就像你律师讲的村里面的土地存档。
不过往前几十年,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上还是有那么点混乱的,经过这么些年,一些详细的手续存根也许不见了,因此你们得搜集好。
2、你爷爷当时把这块地卖出去了吗?是口头协议还是有签订买卖协议之类的。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更好办了,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给外村人的,因此凭借你手上的土地证明,是完全可以证明这块地是属于你们家的,如果是村内人就要麻烦些,得继续协商了。
不过这么久这块宅基地都没建房子吗?按照政策是可以收回的哦,建议你们可以先把房子建了,领到不动产证,其实这样就更受法律保护了。
农村土地纠纷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土地侵权纠纷、土地边界纠纷、因修机耕路佔地调整与补尝纠纷、宅基地纠纷、退耕还林地纠纷、土地互换纠纷、等等。我曾参加过很多土地纠纷调解。处理土地纠纷讲程序,第一步是协商处理、如由村组干部参加与主持、就在村民家里协商处理、可以一至二次、如。如果顺利地协商处理好了、就写一个协商调解协议书、村民双方盖手印、村委会盖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好果双方意见分岐大旡法协商、经村组干部劝解旡效、就是调解不成、矛盾双方就走下一个程序。
第二个程序就是由纠纷双方申请、请求镇人民政府主持开听证会。镇 上一般设有调解中心大厅、一般情况下由镇司法所人员主持、由副镇长参加、或有县司法局干部参加。听证会之后、双方可收到裁决书,一般情况下、矛盾纠纷在听证会上都能得解决。若双方任何一方对镇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次。若有一方仍然不服、就走第三个程序、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很少走到这一步、因为村民都不愿意打官司,但有的村民就走上訪之路、因为上访不邀诉颂费。但上访一定要注意,不要越级上访,不要违法上访,不要闹访。而要依法依规上访。
宅基地纠分理应找村里档案,让村委解决,千万不要私自解决!象这种情况,爷爷死无对证,那家有手续吗?手续是真是假?都很难说!我村有一家是因为耕地,叔叔去世,种他地的哪一家说叔叔把地给他了,结果侄儿想把他叔的耕地给他的亲戚种,为此两家头都打烂了!为地边,为院边打架出人命的都有!所以,有矛盾一定得找土地所,找村委会调解为好!
我是龙律师,我们处理过多起关于土地纠纷的问题,细究土地纠纷形成成的原因,无外乎这么几种。
1、相邻一方农户属于那种喜欢占便宜的人,农村说的就是喜欢争界址的人。这种人在平时生产中总喜欢有意无意的往别人那边挖,意图多侵多占。
2,历史的原因,形成的问题尾巴,总是扯不清理不顺。
3、互相不对眼,互相看不得,借土地起纠纷,大打出手的。
4、过于勤快,在界址上种作物或毁坏界址引起纠纷的。
5、确因界址不清起纠纷的。
对于单纯的过界问题,处理起来比较简单,拿出土地经营权证,照登记面积复核或找到分地时的证明人都能解决。对于历史形成,互不对眼,喜欢争界的那就需要动动心思,化解心结,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或请有威望,说得上话,讲话作数的乡贤出面解决;实在调解不了,只好让他们自耗精力,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了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