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导读:
我国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转让、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通过一定方式收集、使用或者出售居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即:未经被出售/提供人同意或请求;超出其合法收集范围、存储范围;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卖。“情节严重”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复制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履行职责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2)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资料;
(3)通过网络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的其他方式取得并公开他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21号)
刑法第287条之一规定,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第(二)项、第三条的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公民个人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单位秘密;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他人个人信息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他人个人信息转让、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情节特别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形,如造成被侵权人死亡,被侵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累计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达到入罪标准四倍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46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三万条以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或者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含五百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转让、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的规定,非法获取或者出卖公民个人信息三次以上,构成本解释所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规定,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表现是:(1)“非法获取或者提供10条以上”;(2)“10条以上”以外的其他信息;(3)“3次以上”。具体包括:(1)犯罪嫌疑人非法收集、出售、提供10个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2)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使用犯罪方法实施犯罪行为2次以上,但仅限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情况。
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那么你知道 qj罪怎么判吗?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四、量刑标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或者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以犯罪论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或者向他人提供后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量刑标准的适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在定罪量刑时可以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予以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数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主要情节往往难以确定,因此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时应当结合其具体情况,并考虑其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程度确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倒卖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以牟利为目的。
六、定罪问题
刑法第271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对象是:自然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利用计算机建立的;二是向他人提供的;三是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介发送、接收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为:
1.情节严重。
2.造成了严重后果。
七、刑事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此外刑法还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个人犯本罪的,对其个人判处刑罚。”这一法条也可以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类案裁判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