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方法)

导读:
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诉讼,
二是调解。诉讼在法律上是可以解决的,但不能完全解决。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当事人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应受理;当事人认为有关行政、刑事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违反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申请民事赔偿,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又决定执行的,可由医疗机构或患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如经调解达成协议,患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调解不成,可以向医调委提出复议申请(或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医调委不予受理或驳回投诉请求时(法院将进行责任认定),患者可依法起诉。
1、协商。
协商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就发生医疗纠纷后有关的事实、问题以及对医疗行为存在争议及医疗过错的程度、原因及责任等进行协商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双方均有平等的地位,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时,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退让不超过规定时限,如确有困难一时难以达成协议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协商要注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如果对事实认定不清,应由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后再作处理;如果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也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医患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应注意避免激化矛盾。
2、调解。
是指在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发生纠纷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后,就患者和医务人员双方争议的事实、医疗过错程度及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说服教育而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式。调解是医患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的行为。
3、司法确认。
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经审查,确认双方调解协议有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不履行民事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调解协议没有异议后,人民法院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及调解书并进行司法确认。
4、行政复议。
医疗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5、诉讼。
诉讼是当事人对侵权行为所做的一种确认或变更,并在法庭上对诉讼请求及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辩论与确认,法院会根据案情及过错程度判决的一种方式。医疗纠纷案件中,除医疗损害鉴定书明确载明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属侵权行为、不属于诊疗行为等情形外,诉讼双方当事人可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程度及责任比例、医疗过错是否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最终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