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1.1320人收看
导读:
“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的职业病”算工伤吗?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应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认定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时应考虑与工作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的职业病”算工伤吗?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应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认定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时应考虑与工作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江苏对“职业病”作出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也是指导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职业病”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举措。此外,在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中也首次明确了“职业危害因素”的概念和定义。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强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积极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明确了在预防或者控制疾病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也应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1、突发疾病属于职业病

《指导意见》明确,在工作时间内,劳动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职业性疾病。记者了解到,“职业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范畴。《指导意见》指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是指职工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职业病中的八类疾病,包括:职业性急性中毒(含急性毒副反应)、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皮肤病(白癜风)、职业性脊髓灰质炎(俗称“脊髓灰质炎”)等八类疾病;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时应考虑与工作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2、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指导意见》明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者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后不治身亡的视为工伤。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工作中的职业病”如何界定?

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中的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的新的或加重现有疾病诊断、治疗以及康复等环节中发生的职业病。《指导意见》指出: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是指用人单位员工在参加日常工作时、作业时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医学观察、诊断、鉴定等因素所致的疾病。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突发疾病后被及时送医治疗,病情稳定无后遗症,经诊断符合职业病的情形不属于“工作中的职业病”。对于劳动者患上何种类型疾病,将由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认定。对存在可能诱发或者加重原有疾病或新发疾病风险因素而未及时被诊断或治疗,且在劳动过程中没有危害人体健康或者有其他职业病危害症状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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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15 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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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想要快速去解决,不建议走诉讼啊,虽然我是律师,但是我不建议走诉讼程序,是为什么?因为诉讼程序它涉及到一些排期,因为很多案件到了法院他就不受我们控制了,对吧?什么时间开庭,法官什么时候给你组庭,什么时候去给你啊写判决,包括出了判决之后,还涉及到了判决之后双方是否认可,要不要,要不要走二审走等等一系列的程序,如果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还要经历管辖权异义的一审二审,没个一两年,你解决不了问题,你媳妇儿那怎么办?所以虽然我是律师,但我不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那我就要最快周期太长啊,最快速度解决问题,和解啊,我们曾经和解的案子有上午结案,下午就和解的,这就是最快速度的和解,所以我们的团队里面是有这个从法院一线退退下来的法官老师,他们在法院其实就是做调解工作的,那还有就是我们调解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的主任夏。

    出来也在我们团队里面主推的就是通过和解的方式快速去解决问题。

  • 工人在工作时间自杀不是工伤。虽然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但有故意犯罪、自杀、自残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属于工伤吗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属于工伤吗

    内容:1.无底薪,纯提成的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答:劳动关系下的无底薪,纯销售人员因工作受伤属于工伤,非劳动关系则不属于。2.同时在两个单位上班的,发生工伤应由谁负责?答:发生工伤时在为哪个单位工作,就由谁负责。3.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22.12.0211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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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当时为了跟他抢项目嘛,就是垫资垫了5年嘛,就是两年前就给他工程交付了,现在一直欠他项目,你做的钱也是你垫的,那你很伟大啊,垫了多少钱呀,垫了200多万,200多万啊,这还不算利润不算,那加利润更多了啊,还有时间对国企啊,国企我现在怎么了?

    现在不给吗?拖着当时以为国企好要钱,是啊,一点不给吧,怎么不给,中间中间还隔了三年一情呢,那你是过得很艰难呀,对呀,嗯,想不想要,那肯定要想要啊,想要的话你看是这样啊,那现在来讲的话,就是说这个几百万,那怎么要,那一定是说时间最短化啊,时间越短对于你来讲是越有利的啊,因为已经是两年多的时间了,我觉得你应该我看你面色应该也拖不了特别的久了啊,我现在就是熬不了了,我想着赶紧就就是给他打打个官司算了,就是是不是就是说咱们这个船票一送过去,基本上他那钱也就付过来了,这不见得,他毕竟是国企也,你刚说熬不起,你想想就是国企的这种流程线,审批流程都是特别长的,所以这也就是你为什么坐在这儿的一个原因啊,那你要说你说你给他啊,单独的就是说等他把流程走完,或者是说咱们去打。

    官司起诉他等把这个流程走完,这周期都太长了啊,因为毕竟对于国企来讲的话,他们也有法务部啊,然后有成熟的法律团队,想就是说晚一些付你这个工程款是有很多方法的啊,另外一个的话,它人事变动的时候,也会影响到你的整个款项的结算啊,现在你比如说像我们常年做这类型呢,针对国企,针对上市公司,针对民营企业是有不同的策略的啊,然后你每一个企业要账啊,要工程款的这个类型是不一样的,你得用适用不同的方法,这样的话你才能缩短你整个周期,你想你现在熬了多久了,你要是再走这种诉讼的流程,那线太长了,流程线太长了,现在法院案子也很多啊,所以咱们就是说你解决问题一定要找到关键点啊,对于国企来讲的话,它首先最终不会赖你这儿啊,但是的话就是周期太长了啊,那怎么办?你要找到核心的人员啊,找到他们的做主人来进行决定这个事情啊,另外一个的话就是我们也要关注他。

    整个企业的一个动态,这样的话,咱们才去做这个好去做谈判的这个工作。

  • 劳动合同期间职工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的,视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交职业病诊断证书、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申请表等材料。
  •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内容:本文将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深入探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同时提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建议,四、实际操作建议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对于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是否认定为工伤,有以下实际操作建议:1)及时就医:一旦在工作期间出现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就医,因此,可以初步认定李先生突发疾病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突发性疾病,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分析,本文认为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突发性疾病应当属于工伤的范畴。

    2023.09.08894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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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十年前欠我18万,中间好久没联系了,这钱还能要,这18万应该是在十年前,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啊,这个钱到底能不能要,它分两种情况,如果有欠条,但是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你现在去问他要有效的方式进行中断,包括什么呢?你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呃,发微信等等一系列的方式,只要能联系到他,包括给他发律师函,催告函,催款函这些去主张你的一个欠款,那你这个期间的这个钱呢,就可以继续要,但是如果说你的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时间,比如说是八年前,他就应当还款了,嗯,他却没有还,而在这个过程中,你也没有,在这8年的期间,你也没有问他要过钱,那你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诉讼时效在现在几年三年对吧,如果说你不把诉讼时效这个危机给化解掉,你再去哪去哪里起诉,这个钱也很难要回来,那还有一种情况,这8年你不断的去要钱,不断的去要,他就说。

    面对明天明天推后天这种情况,恭喜你,你还有机会还有救,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 (1)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只能是:给予职工非因工病假待遇,即给予一定的病假期、在病假期间应给工资。(2)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是: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3)病假工资:在病休期间,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怎么理赔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怎么理赔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铁路、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实际上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使工伤的情形由工作时间、地点延伸到上下班途中,从而使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2022.11.2420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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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 申请工伤认定,你的骨折属于工伤
  •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内容:“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的职业病”算工伤吗?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应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认定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时应考虑与工作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2023.01.1320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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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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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内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2023.04.191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