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能申请更高级别的司法鉴定吗?

于海明律师 2023.02.06170人收看
导读:
根据《鉴定管理决定》第8条规定,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上一级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鉴定管理决定》第8条规定,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上一级司法鉴定机构。

据了解,我国承认的具有国家级实验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仅10家,其中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仅3家,分别是位于北京的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位于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和位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需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以上四种情况具备其一即可)。如果鉴定结论有缺陷,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鉴定人员违反鉴定程序的部分情形:

1.未当着双方当事人拆封病历资料,造成当事人不能确认该病历资料是否是被双方封存的病历资料,甚至发生丢失病历资料的情况,导致无法进行鉴定。

2.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擅自收取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法院组织质证并认定的病历资料,以致当事人对鉴定程序提出异议,鉴定结论不能被法院釆信。

3.鉴定机构私自向一方当事人提前透露鉴定结论,引发当事人缠闹的。

 

相关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条 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

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9/10 9:30:47

    立即咨询

    欠钱不还,这样赢了官司拿回钱,明明知道对方有钱,但是就是拖着不还,那怎么起诉才能更有机会把钱拿回来吗?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啊,有的欠款人非常让人痛恨,他明明有钱,但就是不给你,而且去起诉,胜诉也拿不到钱,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对方明明知道你要起诉他了,就立马转移财产。那么怎么起诉才能要回钱呢?有2.1定要记住啊,第一,宜早不宜迟,当您发现苗头不对的时候啊,你就要做好诉讼的准备了,尽快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就比如关于你们之间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相关证人等等,因为证据链越强,你的证据效力就越大,更容易获得法官的支持。怎么判断苗头不对呢?那比如说对方连续不断的向各种人去借钱,说明对方偿还能。

    利益已经出现了问题,这个是很明显的一个预兆啊。第二就是申请财产保全,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他的财产线索,起诉的同式申请财产保全,那重点来了,您一定要做到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两个动作同时进行,把你查到的财产线索和他的银行账号全部查封冻结,这么做当他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和传票时,他想转移自己的财产呢,已经晚了,这样做到你就胜券在握了,您听明白了吗?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 并不是做了司法鉴定就定罪。司法鉴定书下来还需要一些过程,比如调查取证等。是否定罪量刑,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眼睛受伤司法鉴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4.03.27426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4:19:27

    立即咨询
    近两年全国建筑市场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然而有的发包人虽然无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东却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讨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支几招,认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着发包人能良心发现,因此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主要手段是账户查封,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因此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 但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我们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而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 如果受害人符合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则在残疾时进行工伤鉴定。有关司法解释要求单位或者职工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工伤鉴定期限已经过期或者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和人身伤害赔偿。
  • 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电话,伤残鉴定中心免费咨询电话

    十大司法鉴定中心电话,伤残鉴定中心免费咨询电话

    内容:伤残鉴定中心号码1、机构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8号机构负责人:刘敬忠许可证号:1100006电话:010-85231624邮编:100020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2、机构名称: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机构负责人:王铁安许可证号:1100102电话:010-85222769邮编:100740业务范围:声像资料鉴定3、机构名称:北京市劳保所室内环境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机构负责人:张斌许可证号:1100082电话:010-63524189邮编:100054业务范围:微量鉴定4、机构名称:北京亲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机构负责人:马旭许可证号:1100081电话:010-62179076邮编:100081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5、机构名称:中国邮票博物馆邮票鉴定室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6号D座机构负责人:朱熠许可证号:1100097电话:010-65185517邮编:100005业务范围:文书鉴定6、机构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机构负责人:张方许可证号:1011004电话:010-62229792邮编:100088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7、机构名称: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工业区B区裕华路28号机构负责人:邓亚军许可证号:1011013电话:010-80481722邮编:101300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8、机构名称: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15号机构负责人:杨春松许可证号:1011008电话:010-82693878邮编:100091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9、机构名称: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B座1302室机构负责人:谢和平许可证号:1011011电话:010-67671252邮编:100079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10、机构名称: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贤进楼B区503室机构负责人:何家弘许可证号:1011005电话:010-62511268邮编:100872业务范围:文书鉴定,痕迹鉴定11、机构名称: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机构负责人:张舸许可证号:1100104电话:010-68236290邮编:100039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12、机构名称:北京首诚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机构负责人:郭岩许可证号:1100105电话:010-65260156邮编:100 ...。

    2024.01.3083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3:20

    立即咨询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作为证据的复印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所有证据必须经法院鉴定认可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如果真的很难提交原件或原件,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和记录本。
  • 对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内容: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2024.03.0454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立即咨询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如下:1。司法鉴定主要应用于诉讼活动,法医鉴定可应用于整个司法过程;2、司法鉴定范围较大,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物证、声像数据等多种类型,其中法医鉴定之一。
  •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能申请更高级别的司法鉴定吗?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能申请更高级别的司法鉴定吗?

    内容:根据《鉴定管理决定》第8条规定,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上一级司法鉴定机构。

    2023.02.0617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13:18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如下:1.司法鉴定范围广,司法鉴定包括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多种类型定就是其中之一;2.司法鉴定主要应用于诉讼活动,可应用于整个司法过程。
  • 司法鉴定应该如何申请?

    司法鉴定应该如何申请?

    内容: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1.114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