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

导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向别人出具的借条的简称,也叫借据。借条是当事人双方对借贷关系发生后事实进行约定的书面凭证,有书面借据为依据,可对抗第三人。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债务人已履行义务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债权凭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过经济往来,应按约返还货款、借款或货物时,应向对方出具欠条。若当事人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无法还款时,则可向另一方以欠条表示对欠款方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内债务人只需向债权人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即可。但是如果欠钱不还或欠款额较大时,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借条的形式
借条是一种常见的借款形式,根据民间借贷的种类不同,借条也会有所不同。借条通常分为现金借条、现金收款借据,也有称为银行借款凭证、消费借款凭证等等。借条的格式通常有:借款人签名、出借人签字、日期等;借贷双方姓名要书写清楚,没有涂改,如无特殊情况应写明借款人的名称或身份证号码。欠条通常以现金形式存在,一般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凭证”;而债务人出具“债权凭证”要加盖自己的印章。两者虽都是欠条,但从法律效力上看还是有很大差异。
二、欠条的内容
欠条的内容应明确载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欠款人欠银行货款,应载明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欠款人未按期归还现金,应载明逾期费用。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欠条上签字、盖章或捺印,但必须是原件。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后均为有效凭证。如果欠条只有一方签名或盖章,没有注明内容,该方对欠款事实的陈述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三、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但在诉讼时效上,二者有着不同的规定。从法律上看,借条、欠条并不是同时产生的,而是存在先后关系:在借条形成时起至还款日期时止,因债务人欠钱不还而造成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在还款日期前写好欠条,就可以视为对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张,也是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借条和欠条都有其特殊性。但从实际操作看,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债务合同中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
二者虽然有本质上的区别(如写好了借条一般都可以拿到手),但在具体操作上却是有区别的。
四、借款的风险与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人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息和各种奖励,常常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将借款打到对方账户上。这种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首先,借款人会有风险意识,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详细、准确地填写各项条款;其次,一旦借款人违约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将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最后一点就是即使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只要是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后才能将欠款还清。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准确地约定。比如: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利息支付方式或利息支付条件等任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