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喝酒受伤算工伤吗_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邢颖律师 2023.02.22381人收看
导读:
一类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包括从事预备性、结尾性工作,因公外出,暴力伤害,职业病,旧伤复发等; 第二类是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三类是唯一一个和疾病有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何种情况能够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认定工伤七种情况,视同工伤三种情况。

如果概括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包括从事预备性、结尾性工作,因公外出,暴力伤害,职业病,旧伤复发等;

第二类是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三类是唯一一个和疾病有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此外,还有五种情况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包括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依据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第(六)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一)你所说的上班时间一定要对得上,不然的话无法认定为工伤。

(二)非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个需要交警部门认定的。

你必须要做的事情:

(一)有没有及时报警?事故责任人有没有跑掉?如果无法认定此事故是为紧急避险所为,责任人无法找到的话,那你这事就是空事的。

(二)你所说的情况应该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事故责任一定要报交警鉴定,确定行人承担大部分责任对你才有用。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怎么办呢?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你可以找到事故当时为了避让的人,由他承担你的赔偿责任。

国家对工伤认定是有明文规定的。《工伤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情况下,上班时间前一个小时和下班时间的一个小时都算是工伤

对于认定工伤的标准,我们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明确的约定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什么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你可以参照一下《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相关内容。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受伤应当在工作过程当中,因为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对于这种伤情,工伤认定,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对于这个规定,很多人在理解的时候都是存在误区的,认为只要在工作过程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其实大家都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个前提条件,但是,同时还有一个关键条件,就是这种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根据你的表述,你在此次交通事故当中是负主要责任的,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虽然你符合交通事故的条件,但是并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这个条件,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应当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生活中,人身伤害事故屡见不鲜。有一种特别的人身伤害,劳动者给予了特别多的关注,这就是我们常常提起嘴边的工伤。工伤也被称为职业伤害,和工作有关,是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者职业病所引发的伤残或者死亡。

因为工伤给劳动者带来的伤害和损失是现实的,往往关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重大问题,也关乎劳动者及其家庭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所以,作为劳动者多了解劳动法中的工伤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01

什么是工伤?

工伤属于人身伤害,它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不同,有着以下的特点:

⑴ 受到工伤伤害的人必须是与用人单位有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⑵工伤是特定时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⑶工伤是特定场所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⑷工伤是有特定原因的人身伤害。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都属于工伤。

所以,鉴于此,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时,最应该先考虑的是这种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因为工伤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本案中,由于张某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也与广告公司有着合法的劳动关系,所以,张某骨折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张某也享受到了工伤待遇。

02

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能认定为工伤吗?

⑴“工作时间”是认定工伤的时间标准。这个工作时间包括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⑵“工作场所”是认定工伤的空间标准。工作场所是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包括公司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

⑶“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内容标准。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对生命安全监控的事故伤害。

03

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能认定工伤吗?

“因公外出期间”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批准,到本单位以外的场所工作的而期间。职工因工外出是在履行劳动合同,外出的区域包括本地和外地,属于工作场所。

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应当以“工作场所”为空间标准,不在工作场所内职工受到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职工因公外出,并且是出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可以延伸认定为属于“工作场所”,认定为工伤。

04

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 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上下班的途中。

⑵必须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⑶必须是职工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05

其他可以视同工伤处理的情况

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条件:①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②必须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⑵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⑶ 复转伤残军人旧伤复发享受公司待遇。

06

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虽然符合第14、15条的规定,但是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⑴ 故意犯罪的。犯罪是指违反刑事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⑵酗酒或者吸毒的。因酗酒或者吸毒造成的对身体的伤害或者其他意外伤害,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均不得作为工伤处理。

⑶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的自残、自杀行为,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何种原因,用人单位都不需要对职工这种个人行为负责任,也 不以工伤论处。

一、一般工伤认定:

目前法律角度对工伤的认定一般把握三个维度:

工伤的认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1、时间维度---在工作时间内;

2、空间维度---在工作场所内;

3、原因维度---因工作原因;

二、不具备三维度的特殊工伤认定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问题补充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

1、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30日申请;

2、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本人可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二、工伤认定机构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为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为工伤

工伤:在工作中受的伤,包括不限于上班和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在非工作时间出去遭遇车祸的,还有就是直接因为本身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等等,均属于工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许瑞林

    2024/9/28 13:50:33

    立即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能快速拿到赔偿款?伤者经鉴定评上2个十级伤残,通过多次谈判,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在伤者承担主责的情况下,获得27万赔偿款。
  • 劳动者在施工现场受伤出院后,单位应当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期限超过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治疗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立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下班喝酒受伤算工伤吗_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下班喝酒受伤算工伤吗_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内容:一类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包括从事预备性、结尾性工作,因公外出,暴力伤害,职业病,旧伤复发等;第二类是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第三类是唯一一个和疾病有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023.02.22381人收看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35:53

    立即咨询

    一个离婚律师到底能为客户做什么呢?这是呀,好多人经常问我的一个问题,其实呀,离婚律师做的不仅仅是法律,还应该是客户的离婚伙伴儿。是的,你没有听错,离婚的时候也需要一个伙伴,尤其是对于我们的女性来说,离婚呢,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段煎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呀,有律师能陪伴着你,结果呢,会好很多。就说我们以前处理过的一个案子吧,男方呀,长期出轨,被我的当事人呢偶然发现了,发现后呢,就是电视上的桥段,男方心中内疚,又是写保证书,又是下跪的,甚至呀,还签署了净身出户的协议,但就这样,男方呢,也没跟2+1断绝往来,我的当事人呀,也是一忍再忍。

    但忍到最后呢,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后来呢,我的当事人为了孩子呢,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就决定呢提出离婚,但问题在于,提出离婚后,男方呢,后悔了,不但不同意离婚,还天天纠缠我的当事人,连上下班也不放过,弄得我的当事人呀,每天上下班还需要父母的接送,后来起诉至法院,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还是呀,天天纠缠我的当事人,有人可能就会问了,那为什么不申请人身保护令呢?你可能不知道,这个男方呀,虽然一直纠缠我的当事人,但是呢,他既没有家暴,也没有其他过激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就是后悔,觉得认为自己啊,都跟2+1断了,为什么还不能得到原谅呢?就想通过这。

    种死磨烂打的方式,看看能不能挽回这段婚姻,根据这个情况,作为律师我们就不能仅仅在法律上打官司了,而是要找到双方共赢的办法,首当其冲呢,就是打开双方的心结,让我的当事人离婚后不要再被男方纠缠,能共同的去抚养孩子,后续的离婚财产履行呢也能够便利一点,能在后续离婚后能够开启自己新的生活。于是呢,我们就跟法院沟通,让法官呢提供一个法庭,让双方把多年的情绪呀都吵出来,我们律师呢就在法庭外等着,经过呀几个小时的争吵,总算呀把双方多年的情绪呢都吵完了,心情呢也好多了,后续呢又约双方来到律所进行情绪的疏导,然后。

    就开始谈判离婚以及房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总算呀,后来拿到了一个不错的结果,其实呀,这个案子和我们办的很多案子呢一样,法律关系上呢比较简单,真正复杂的永远是人性,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律师单纯的局限于法律,其实我们很难处理好婚姻纠纷,做婚姻律师的关键呢,是要成为当事人的离婚伙伴,我们呀要做的就是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这样才会心有所属,竭尽所能,也才能够不辜负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和委托。

  •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算不算工伤要按责任认定。如果是自己走路或者骑车因自身原因不慎滑倒摔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被机动车撞伤,性质则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案,交警部门会开具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本人若负事故主要责任就不能申请认定工伤,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都可以申请。另外,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工伤认定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工伤认定

    内容:2)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伤认定的第二个条件是受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事故伤害,一、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受伤职工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由于尘肺病属于法定职业病,且王某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患上该病,最终被认定为工伤,三、工伤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况除了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需要特别注意: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9.0891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4:41

    立即咨询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 职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其有证据表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建议平时应留心保存工资条等证据,可据此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时,若遇到企业拒不提供相关劳动信息、个人也难以提供相关信息的情况,社保机构有权对企业与职工间的用工关系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作出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残疾器械费用、交通费、误工费和护理费。职工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四级伤残时,除可以享受上述待遇外,职工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补助金为21个月的工资。
  •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认定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认定

    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意外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8.1080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9:57:16

    立即咨询
    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 工伤认定是进行工伤鉴定的前提,没认定工伤的申请,工伤鉴定不受理。
  •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情形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情形

    内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如东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吴晓刚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四种认定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尽管她是在上班途中受伤,但因事故系个人责任引发,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加之本人又提供不出事故认定证明,所以不能从人性化角度来处理此事,只能照规办理,7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江苏省如东县人社部门对此作出认定,认为此种情形不能算作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情形2014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ldquo,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员工提出工伤申请职工骑车去上班,途中不慎摔倒受伤。

    2023.07.20372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9:03:17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汪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因此符合上述法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属于工伤性质,应当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至于该公司有关职工下班后应住在宿舍的规定,是对职工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和侵犯,有违法律规定。因为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因此,该公司的这种内部规定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对汪某的工伤认定不能以厂规为依据。在发生纠纷或处理事故时,一切应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按厂规处理。
  • 工作中受伤,认定不了工伤怎么办

    工作中受伤,认定不了工伤怎么办

    内容: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管理一般不会很规范,发生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后,劳动者自行参与诉讼的,在自己整理的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一定要利用好上述法律条文中的红字条款,在诉讼过程中要求用人单位举证,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在工地工作的劳动者,受伤后劳动关系和用工主体责任的确认绝大部分都要跟劳动仲裁打交道,很大一部分还可能要去法院诉讼,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主张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证据1、 工伤发生时的照片,同班工友的证人证言2、 医院的伤情诊断证明。

    2023.07.0638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