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怎么分(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怎么处理)

导读:
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怎么分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但是因为婚前财产约定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只能诉讼离婚。可是对于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却没有统一的意见。
房产写单独所有时,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割。因为在结婚前就签订了协议,明确是某一方单独所有房产,就代表着房屋为其婚前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改变。因此这样的约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产权虽然是单独所有,但是从形式上看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而且无论房屋升值与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离婚时该房屋归属于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则推定为赠与双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在没有证据证明该赠与行为发生时,一般会被认定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时双方有争议,法院也不会再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在没有证据证明父母赠与行为发生的情况下,也不能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写在夫妻一方名下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子女出资的情况下,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
这种情况下,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除外。但是,“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对夫妻另一方则不能要求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的,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
除了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外,如果房屋是婚后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那么这个时候,这个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
3、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要具体分析
(1)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该房产就是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也就不能进行分割。因为这样的赠与行为完全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婚前个人财产的规定,也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因为此时父母只是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和配偶两方的。所以此时父母只是把自己名下所有的房产都赠与了自己子女和配偶,在离婚时是无法分割该房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