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任冰峰律师 2023.03.03208人收看
导读: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二、二审审限5、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案件审理过程本身比较复杂,对于法院、原告还有被告,当然还有双方代理律师来说,都是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不仅包括时间、精力、金钱,6、对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为三十日,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经过等待,无论结果与否,过程都是一种煎熬。作为律师,经常被当事人询问:“我的案件什么时候出结果、拿到判决?”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回答说法律规定有审理期限。那么,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一、一审审限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再次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二审审限

5、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6、对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三、再审审限

7、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一审程序或者二审程序的审限。

案件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再审立案的次日)开始计算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但是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和解期间、管辖异议及处理期间等不计算在内。以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整理。

案件审理过程本身比较复杂,对于法院、原告还有被告,当然还有双方代理律师来说,都是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不仅包括时间、精力、金钱。如果想要降低时间精力成本,取得较好诉讼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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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

    内容:而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诉讼法调整的范围,是公权力,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中,起诉期限是人民法院审查的内容,一般来讲,现在普通的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是6个月,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书面告知过诉权的,则起诉期限是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06.30484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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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如想在大连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或者有一方的户口必须是在大连,否则没有办法办理。其次,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大连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双方可以在大连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案件提起再审的期限多长_再审申请条件及期限

    民事案件提起再审的期限多长_再审申请条件及期限

    内容:这些规定,本来是更好地保护民事案件当事人权利的,也是强调院长责任担当的。事实上,也正是有了这个制度保障,使不少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了法治呵护;也出现了一批敢于责任担当、勇于替老百姓说话的优秀院长。但在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制度的异化,即在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院长发现”,否定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

    2023.01.1263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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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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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543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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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如想在大连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或者有一方的户口必须是在大连,否则没有办法办理。其次,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大连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双方可以在大连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内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二、二审审限5、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案件审理过程本身比较复杂,对于法院、原告还有被告,当然还有双方代理律师来说,都是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不仅包括时间、精力、金钱,6、对上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为三十日,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2023.03.03208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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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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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应该怎么办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应该怎么办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刑事犯罪时,应当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案件处理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在处理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行时,法院还要审慎权衡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发现刑事罪行后,法院应停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将案件移交给刑事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判,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刑事犯罪怎么处理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刑事犯罪,应当立即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处理,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在民事审判中发现被告存在刑事罪行时,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相关刑事执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

    2023.11.08125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