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导读:
私下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变更子女抚养权,是双方的权利,也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孩子健康成长的需求。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自行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由于离婚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所以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不认可变更的协议,主张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因此,在双方签署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时,要约定规范、清楚、严谨。如果签订自愿变更抚养权协议后,产生争议可重新确定抚养权归属。
私下变更的子女抚养权协议问题:
就算抚养权是经过法院判决所得,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也不要求向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反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尽量先行协商,以最和谐的方式交流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旦离婚夫妻双方对变更抚养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把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在协议书上写清就行,只要协议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愿,一经双方签字即有效,到法院变更不必须。
在夫妻双方如果对于抚养权在离婚之后重新协商,然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双方并不需要法院进行重新认证,自己只要私下将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然后双方再进行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应,如果双方还不放心的话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其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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