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有哪些?

导读:
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有哪些?
1律师费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司法局公布的律师业务常见的收费标准(先收费案件),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案件
1、代理费:
A、计件收费: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每件收费3000—10000元,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B、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0000万元以下部分 10%(含10万元)
100001一1000000元部分 6% (含100万元)
1000001—10000000元部分 4% 元(含1000万元)
10000001元以上部分 2%
C、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本所的“后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