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规定可见,你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获赔76000元,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在你妻子起诉你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双方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处分上述赔偿款,则不再存在分割的问题。
如一方占有支配又不能举证证明该款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处分,则该款项属于个人财产,应当返还。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民法典》中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
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