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加班后猝死是工伤吗

导读:
在家加班后猝死是工伤吗
科技的发展为工作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选择,微信等具备实时发送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功能的通讯工具低成本、高效率,职工可以随时随地在线处理工作,甚至成为某些职业群体的工作方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线下坐班处理工作的时空限制。
因此,对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确定,并不必然局限于固定的上班时间、地点。
因工作需要,职工下班后在家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的,同样应当包含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岗位”范畴。
在家加班后猝死是工伤吗【案例】
2020年7月13日19时40分左右,石某宇在家中突然倒地,120到场急救约20分钟后无效身亡。
依据石某宇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事发当天下班回家后,其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其最后与同事“某宇”的聊天时间是19时22分;当晚19时55分,石某宇所在微信群的其他同事仍在继续回复工作内容。
本案中,石某宇上班时的工作方式是通过微信对接同事、接洽客户,下班后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是其工作常态。
事发当天,石某宇从上班开始至其突发疾病倒地,其持续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连贯性。
石某宇在家回复工作信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互联网+”时代到来,社会层面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和以往有了很大变化,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场所和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场所已经出现了范围交叉化和边界模糊化倾向。
如何在这种变革的浪潮中,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司法界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次法院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明确界定,既符合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也体现了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家加班后猝死是工伤吗?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证据。日常工作中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以及往来邮件,都可能作为将来劳动争议判决中的重要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