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一样吗)

姚平律师 2024.01.08759人收看
导读: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做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 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拿到后,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正常的离职程序,直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赔偿即可。

走工伤和走人身损害赔偿大概相差多少

法律主观:

工伤 和 人身损害赔偿 不能兼得,两种救济赔偿内容存在重合。《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同样伤残等级人身损害和工伤哪个赔付得高

法律主观: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

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二)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划分依据,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远距离流动受限,3、断续工作,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发生工伤,情节如果不是很严重,双方可以私下进行协商,只要双方达成协议,那么法律不会进行干涉,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双方不可以达成一致,需要进行起诉处理,建议做伤残鉴定报告,伤残鉴定报告是赔偿的依据,也代表着公平公正。

工伤赔偿高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高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十大区别:

一、关于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例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二、关于赔偿款由谁支付和法律适用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赔偿款都是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本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诸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属于一般民事法律范畴。而在工伤赔偿中,很多项目都是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例如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有少部分款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例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劳动法律范畴。

三、关于5-10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后续治疗费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来承担没有任何异议。而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一般都由伤者自己来承担。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工伤二次手术费(一般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而后续治疗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在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有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2010年)职工平均工资即6个月*4201.25元=25207.5元,这两万多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那工伤职工如何才能让二次手术费由单位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己又能得到赔偿呢?那就有两个办法:1、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等做完二次手术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就由单位出了,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和单位协商预付了二次手术费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就不解除劳动关系。

四、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一般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而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一说,如果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属一方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神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一般不会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在与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提出精神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商量,但如果单位不同意此项要求,则不能强加于人、强人所难,毕竟该项要求目前尚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五、关于伤残等级的区别目前,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依据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而其他一般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暂时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一般来说,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比如说同样是脾切除,按照工伤属于6级或7级(以35岁为界,35岁以下是6级),而按照交通事故评残只能评为8级伤残。再比如同样是手掌骨折,按照工伤可评为10级,而按交通事故评残可能根本评不上级别。之所以会出现同种伤情不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因为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者评残的鉴定依据不同所致。

六、关于是否城镇户籍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赔偿额存在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别,而且城镇户籍往往赔偿额超过农村户籍的两倍以上,相差悬殊。而在工伤赔偿中,则没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任何区别,两者赔偿额完全一样。所以,在有些案件中,因即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社保、无法区分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伤者及其家属在选择是按照工伤程序来进行赔偿还是选择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索赔,需要进行事先准确计算。如果按照工伤计算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工伤程序进行;如果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诉讼解决。

七、关于是否存在过错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都会涉及过错责任分担,按照侵权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而工伤不存在过错问题,只要是属于工伤,国家或单位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或补偿,工伤者本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八、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受伤害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何时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法律对此不严格执行一年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掌握。

九、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的区别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在北京等省市,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因为法律没有相抵触的规定,而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规定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除外均可以获得赔偿(双赔);而在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却规定了不能得到双重赔偿,而是类似地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额不足的工伤保险应当补足差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陈剑峰律师在此建议各地仲裁机构或法院,在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之外其他赔偿项目均应获得双赔,借鉴首都北京的做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伤亡者及其家属。

十、关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区别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政府一般不提供法律援助。而在工伤索赔中,只要伤者愿意向政府申请,一般都会得到法律援助的支持,政府会为其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除上述十大区别之外,还有很多区别,例如具体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程序的区别(工伤一般分为三阶段: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进入诉讼;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直接进入诉讼)等等,在此不一一枚举,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工伤和人身损伤可以双重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2、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和人身赔偿能得到双倍赔偿吗

1、他们都要按照各自的赔偿项目来赔偿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所以有的可兼得,有的不可以。

2、而工伤保险实行的省级统筹,各省是有不同规定。目前来看,除开医疗费以外,其他赔偿项目基本上都可以兼得。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哪个多?

如果在没有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赔偿项目相同,金额相差也不大,否是医疗费、工资等费用。如果存在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伤残补助金一般会比人体损伤的伤残等级赔偿要高。

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侵害事故伤残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 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 十 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 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人损与工伤赔偿一样吗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和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 劳动关系 ,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 劳动法 律的关系。而 人身损害 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 赔偿标准 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 农民工 ,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 人身损害赔偿 。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及配套劳动 法规 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 民法典 》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收集相关材料

收集证明材料。这一步主要是针对收集能够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需要第一时间拍照、拍视频等,现场有目击证人的,尽量留下相关联系方式,如果事态比较严重,最好报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保留就医的票据以及证明单位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的事实。

收集工伤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按时提出工伤申请

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赔偿款都是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本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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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二)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人身损害赔偿_赔偿标准计算(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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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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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金钱赔偿,而精神损害本身是一种无形损害,两者之间不存在商品领域里等价交换的对应关系,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也无“明码标价”,本质上是无法用金钱计量的。但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和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来看,对精神损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为的可归责性及其道德上的可谴责性,由审判合议庭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具体案件的赔偿数额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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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补偿项目不包括营养费用,但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和住宿费用等。住院食品补贴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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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会面临着很多的赔偿问题。首先,在确定了受害人是否有权获得赔偿后,应该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确定。比如在人身损害事故中,受害人如果没有工作能力支付赔偿金的话,那么就应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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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标准:劳动者因工伤在公司工作的,在公司工作前后完成准备或完成工作;在公司患职业病;因工伤出差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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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六级工伤鉴定标准:职工有四肢瘫痪肌力4级、单肢瘫痪肌力3级的,可认定为五级工伤;癫痫中度、轻度智能损伤、四级瘫痪肌力4级的,可认定为六级工伤。
  •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

    内容:● 被扶养人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时,需提供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及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20年÷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被扶养人不满18周岁时,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18-实际年龄)÷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被扶养人满60周岁不满75周岁时,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20-(实际年龄-60)]年÷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2023.01.04415人收看
  • 工伤和人身伤害赔偿可以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同时获得。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但工伤赔偿未覆盖的,可以要求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人身伤害标准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人身伤害标准赔偿项目)

    内容: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2023修订附北京地区相关标准)

    2022.12.2612人收看
  •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食品补贴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工作延误而减少的收入。车辆购买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4.1827人收看
  • 一至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27个月工资、25个月工资、23个月工资、21个月工资;伤残津贴标准为90%、85%、80%和75%。
  • 伤残鉴定赔偿价格表/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2023

    伤残鉴定赔偿价格表/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2023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2.12.1912人收看
  • 工伤六级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六级残疾为16个月的工资。我的工资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3(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3(人身损害赔偿)

    内容:● 被扶养人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时,需提供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及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据,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20年÷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被扶养人不满18周岁时,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18-实际年龄)÷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被扶养人满60周岁不满75周岁时,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20-(实际年龄-60)]年÷抚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系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2023.01.03134人收看
  • 二级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贴为25个月的工资;每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为我工资的85%;以及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北京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北京2023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5.04246人收看
  • 工伤工人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依法要求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辅助设备费用等工伤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之一。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2022.11.3013人收看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该司法解释所指的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针对国内不同的地域,不包括境外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曲某是外籍华人,因此要考虑曲某的居住地经济状况与事故发生地的经济状况差距很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优先保护受害人和均衡保护责任人的原则,曲某的赔偿标准可参照国内城镇最高标准来确定。
  • 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最新_人身损害与工伤有何区别

    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最新_人身损害与工伤有何区别

    内容:人身损害为:因侵权行为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的行为所致后果。人身损害和对方不一定有劳动关系。在人身损害案件中,法院应受理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请求。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由于这个问题很专业,如真发生工伤或伤害不要轻易在网上采纳建议,建议可以到社区中心找免费法律援助律师咨询,重大问题要相信专业。

    2022.11.21478人收看
  • 赔偿项目不一致的,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伤害赔偿。受伤职工可以依法先申请工伤赔偿。费用不在工伤赔偿范围内,但在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内的,可以要求侵权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内容:随后,唐女士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食品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1万元,劳动仲裁委员判定工伤保险待遇需赔偿40万元,减去诉讼判决交通事故案赔偿18万元,其实际应得到22万元赔偿,裁决由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唐女士死亡待遇22万元,赔偿标准不同是基于适用法律不同而规定金额不同,工伤赔偿一般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法,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及《民法典》搭配考量,一般人身受到损害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赔偿一般是上报至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2023.07.10748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食品补贴等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设备费用和残疾赔偿;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 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最新司法解释今日发布

    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最新司法解释今日发布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4月27日)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并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本次修改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

    2022.12.0710人收看
  • 工伤死亡赔偿程序:单位或者死者的近亲、工会组织依法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工伤死亡赔偿。赔偿标准为丧葬补贴6个月的总体规划区域。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赡养亲属养老金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支付,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2.12.285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