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工程款利息计算标准

林艳英律师 2023.11.15878人收看
导读:
首先是按日利率计算:根据合同约定,将总工程款金额除以合作天数,得到每日工程款金额,再乘以日利率,即可得到每日应支付的利息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程款利息计算时,合同中的具体金额、利率和计算方式是关键因素,在进行工程项目合作时,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比如,如果按月支付利息,但是实际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满一个月,那么应根据实际天数来计算利息金额,了解如何准确计算工程款利息,不仅能够保障合作双方的权益,还能够有效管理资金流动和项目进程,无论是按日、月还是年计算,都能够确保工程款利息的准确计算,保障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程款利息的概念。工程款利息是指在工程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利息。其计算方法多样,常见的包括按照日利率、月利率或年利率等方式进行计算。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相关法规规定,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

接下来,我们来介绍几种常见的工程款利息计算方式。首先是按日利率计算:根据合同约定,将总工程款金额除以合作天数,得到每日工程款金额,再乘以日利率,即可得到每日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其计算公式为:每日利息金额 = 总工程款金额 / 合作天数 日利率。

其次是按照月利率计算。按月利率计算时,我们首先将总工程款金额除以合作月数,得到每月工程款金额。然后,再乘以月利率,即可得到每月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其计算公式为:每月利息金额 = 总工程款金额 / 合作月数 月利率。

最后,我们来介绍按年利率计算的方式。按年利率计算时,我们需要将总工程款金额除以合作年数,得到每年工程款金额。然后,再乘以年利率,即可得到每年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其计算公式为:每年利息金额 = 总工程款金额 / 合作年数 年利率。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计算方式,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按月支付利息,但是实际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满一个月,那么应根据实际天数来计算利息金额。另外,有些情况下还可能存在违约金、滞纳金等罚则,也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程款利息计算时,合同中的具体金额、利率和计算方式是关键因素。因此,在签订工程项目合作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明确约定工程款的相关细则,并且按照实际情况来制定合同条款。

一、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算标准

1. 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基于上述规定可知,若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价款的,则支付相应的欠款利息系其法定义务,并不以双方约定作为必要条件。此外当前司法实践对于该类利息的定性问题存在不同观点,有裁判观点认为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实为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而更主流的裁判观点认为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在此观点下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价款时,所享受的利息权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向施工单位全额返还,而不再根据双方过错进行分摊。

2. 工程价款利息计算的具体情形

(1)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且合同对于工程价款利息有明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利息及计算标准。同时,若当事人主张合同约定利息过高的,人民法院将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调整,通常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4倍计算。(可参考案例:(2021)最高法民申1585号《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终619号)。

(2)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但未约定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的,则应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即对于2019年8月19日以前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对于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可参考案例:(2021)最高法民申3784号《民事裁定书》)。

二、工程价款利息的计付时间

1. 建设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时点确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 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点

判定工程价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直接关系到利息起算点的确定。对于工程款利息应何时起付,上述民法典《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基本判断规则,即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

(1)预付款利息的起算点: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通常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约定预付款应于开工前七日支付,此即预付款的付款期限及逾期利息起息日。

(2)进度款的利息起算点:进度款支付通常亦按合同约定为准,一般约定按月、按节点或形象进度计付,如合同约定“进度款应于……或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14天内予以支付……”此即进度款的起息日。因此发包人在确定利息起算点时,应当注意根据合同约定、相关工程量、施工阶段或工程节点等先行对进度款的应付时点进行确认。

(3)结算款的利息起算点:首先,有约定从约定,如合同约定“结算款应予结算完成后28天内予以支付……”;其次,无约定则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区别三种情况认定分别将(工程交付之日/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诉之日)视为“应付工程款之日”。

第一、工程交付之日:既包括有交接手续证明的实际交付之日;亦包括在工程交接手续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证据推定的交付之日;还包括发包人擅自使用之日。

第二、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提醒注意,发包人为拖延付款而故意导致竣工验收无法完成,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可认为已满足工程款支付条件。

第三、起诉之日:在上述二种日期均无从适用的情况,则只能以起诉之日这一当事人主张债权之日起算。

工程欠款利息如何计算与承担

计算工程欠款利息的前提是确定工程欠款的本金,而工程欠款的本金一般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为使工程顺利实施,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置材料及工程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事项的款项。

工程进度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或逐月完成的工程数量而计算出的应付工程价款。其中,工程形象进度是指按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土建工程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收尾、竣工等;安装工程的设备就位、安装、试车调整等;线型工程的线型长度等),用文字或实物工程量的百分数等(如“浇制钢筋混凝土柱基础完成”、“基础回填土完成90%”),简明扼要地表明施工工程在一定时间点上达到的形象部位和进度。

工程结算款,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后,与发包人在扣除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的基础上,确认最终的结算金额,具有终局性、一次性和意思自治性。如因争议无法自行结算的,可以通过司法造价鉴定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并按上述方式结算价款。同时,在支付最终结算款时,还需按规定保留质量保证(保修)金。

发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承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筑法》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拖欠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并以此为本金,向发包人主张对应的利息。

 

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双方除了会对工程结算款进行详细的约定外,往往还会在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金额、支付时间等事项作出具体约定。特别是双方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欲主张因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产生的利息时,有严格的程序要求,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发包人提出主张的,将被视为放弃有关权利,即使起诉至法院也难得到支持。如在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最高法民终385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虽在合同中对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且格诺投资公司存在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的情况,但中国华西公司、华西安装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格诺投资公司发出过要求预付的通知或申报工程进度款的证据,故对中国华西公司、华西安装公司关于预付款利息及进度款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具体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选择。无论是按日、月还是年计算,都能够确保工程款利息的准确计算,保障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在进行合作前应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以避免后期纠纷,确保双方权益。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您更好地掌握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实现项目的良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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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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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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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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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届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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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3598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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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 您好,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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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3

    内容:四、逾期利息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迟延履行利息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形:1明确约定逾期利率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2明确约定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3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得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4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023.03.03661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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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标准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贴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实际居住的临时安置补贴为0,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的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为0。
  • 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利息)

    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利息)

    内容: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023.03.13619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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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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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2022年)

    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2022年)

    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项目赔偿(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时间(天)★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时间(天)【注意】●“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予以确定,交通事故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责任人”依法应向“损害赔偿权利人”进行赔偿的具体类别,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同命同价“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3.01.12110人收看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4/3 18: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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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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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内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会面临着很多的赔偿问题。首先,在确定了受害人是否有权获得赔偿后,应该要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确定。比如在人身损害事故中,受害人如果没有工作能力支付赔偿金的话,那么就应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金。

    2023.02.1314人收看
  • 王熙

    2022/12/3 1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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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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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

    2022/11/30 15: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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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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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内容: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国家只在法律制度当中规定了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通过这些计算依据其家属也应该清楚的知道,每一不同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被抚养人的实际情况等这些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人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当场死亡的,当场死亡的,这些就不需要赔偿医疗费,还有一部分是经抢救无效之后才死亡的,赔偿项目也不尽相同。

    2023.01.13180人收看
  • 王熙

    2022/11/25 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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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 债券的利息应当是通过本金乘以年利率再乘以存的时间,债券是指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挪用工程款罪立案标准)

    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挪用工程款罪立案标准)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挪用公款的人是比较多的,在工程建设方面也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工程做完了,那么就可以正常结算工程款。但是如果因为挪用公款而被起诉了的话,那么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比如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挪用公款又怎么定罪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2023.01.0933人收看
  • 王熙

    2022/11/24 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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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 是的,私人放贷一分五利息属于高利贷。如果被起诉,银行在判决中会要求变卖房产作为赔偿,但是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也不一定都会要求变卖房产。
  • 2023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10级、工亡)

    2023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1-10级、工亡)

    内容:一、工伤赔偿项目●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药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0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06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023.03.01420人收看
  • 郭铭芝

    2022/11/17 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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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 您好,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利息计算

    利息计算

    内容:以下是一些最常见的利息计算方法: 简单利息计算简单利息是指借款人只需要支付基本的利息费用,而不需要支付任何复利,在确定利息计算周期时,贷款人通常会考虑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借款期限和借款金额等因素,#### 复利计算复利计算是指借款人需要支付基本利息和复利,无论是简单利息计算还是复利计算,都需要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遵守合同条款,简单来说,利息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费用,这是为了获得额外的资金,时间```其中「本金」是指借款人借出的资金总额,「利率」是指贷款人规定的利率,「时间」是指贷款期限。

    2023.06.19765人收看
  • 王熙

    2022/11/17 16: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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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 计算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至少三倍的工资;在法定节假日的其他休息日工作,单位应当支付至少两倍的工资。
  •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产生与金额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更是普遍现象。实践中发生的借款本金数额不断增大,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

    2023.05.24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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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年)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年)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计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当事人之间就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出借方对于利息的主张,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2022.12.2914人收看
  • 如果你和房东之间属于雇佣关系,那么你可以向房东主张医疗期间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 逾期还款利息的利率标准是什么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

    逾期还款利息的利率标准是什么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当事人之间就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是否支持出借方对于利息的主张,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2023.01.031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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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核算标准及依据(2022版)_民间借贷纠纷利息计算

    内容: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其产生与金额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实践中,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

    2022.12.011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