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张芸律师 2023.11.22979人收看
导读:
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的债务承担规则有哪些

债务是债务人因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特殊义务。债务人要按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而债务的承担有一定规则,债务人要遵守相应规定,那么民法典的债务承担规则有什么?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的债务承担规则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同主体债务承担规则是不一样的,例如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果是家庭经营的,一般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受其他因素制约,详细情况如下,根据华律网可得。

1、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如果自然人股东无法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财务相互独立,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债务的承担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现实生活中,除了公司、合伙等,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公司类型,其中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种,它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我们就会产生疑问,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什么是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股东仅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制定公司章程,不设股东会。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法》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会以自身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自身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对于公司的债务,其股东仅仅是以自己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2、要是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那就公司的债务而言,此时股东需要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以下情形,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债务和法人有关系吗

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实,法人就是法定的代表人,这对于一个人的身份是没有特殊的影响的,所以就算公司出现了变故,或者出现了负债的现象,也不会追求法人的责任的。

因为公司的责任与你个人的责任是两回事,所以作为法人,你不用担心有责任一个人扛的现象。

法人代表作为法人的代表机关,他的地位主要就是法人的对外执行机构,比如说签订合同等等一些事情上。

有一种情况是会直接追究法人代表个人责任的,就是当法人的代表有违法犯罪的行为。这时是因为法人自己的过错导致的,因此需要法人代表自行承担,而不需要追究整个公司的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虽然也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这里会以自己的认缴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于自身的债务,一般是以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在出资方面存在问题,比如由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那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不管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的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并不承担责任,也就是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独立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过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股东有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况,对公司相应的债务就会负有责任。这个时候公司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分析:“独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例如保证、物权担保等。

2、股东未实缴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其认缴的出资必须在限期内全部实缴,如未实缴,则在公司发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3、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例如股东将公司资产、利润转移至股东名下,导致公司资产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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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国资公司作为设立电动公司的股东,应出资6000万元,实际未履行出资义务,并将其股权转让给融通公司,被告农业公司辩称,不同意国资公司的诉讼请求,国资公司是电动公司的股东兼发起人,向公司认缴了出资,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中追加发起人为被执行人的适用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国资公司作为电动公司的股东,至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法应对电动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11.1732人收看
  •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制定公司章程,注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多项规定,你只提供了一个身份证,没有以任何形式出资,也没有参与任何经营,你是否可以作为H公司的正式股东是值得怀疑的。H以公司的名义收下别人的30万元矿石供货款,却没有将这个情况告诉所有股东,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司法》第36条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H后来将30万元转成其个人的借贷,符合《合同法》关于债权债务可以合法转让的规定,至此,这笔债务就已经与公司和公司的其余股东没有关系了,属于H的个人借贷,你无须承担连带债务的责任。
  • 公司欠债,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和义务

    公司欠债,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和义务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022.12.0117人收看
  • 律师回复中...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配偶是否对股东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配偶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配偶是否对股东债务承担责任)

    内容:因此在实务操作中,立案起诉时,可以将一人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一并列为案件被告,需要注意的是,在举证责任方面,虽然一人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不需要由原告来举证,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该举证应达到《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的情形,即&ldquo,本案中,借款人系华平公司,华平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申华平及公司监事黄连香系夫妻关系,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其家庭收益,故华平公司实际是申华平和黄连香夫妻共同经营,申华平为华平公司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实际上也是为家庭利益所负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责任&rdquo。

    2022.11.1762人收看
  •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担保财产,是公司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必要法律要件,股东来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就构成“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出资,并且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可以要求天同公司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贵公司的未清偿债务。
  • 夫妻债务是不是共同承担/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夫妻债务是不是共同承担/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内容:“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简单解释“共债共签原则”,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都以自身的行为表示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2.12.016人收看
  • 关于离婚诉讼的最新规定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要先进行调解,一方不接受调解且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过,若配偶是先以军人,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离婚时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一、离婚诉讼新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
  • 有限公司的债务怎样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有限公司的债务怎样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内容:二、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这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一、民法典中有限公司的债务怎样承担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投资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2022.11.1572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