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导读:
这里的公司应该是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所欠的债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说如何承担责任呢?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很显然,根据该概念,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仅仅是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说,一旦公司股东已经出资,该出资额不能支付公司所欠的债务,公司股东也无需再承担公司的债务了。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尽管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仍然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认缴的出资额未到账。根据现行法律,公司资本实行认缴制,如果公司在欠外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未在认缴期限内注入资本,那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有权利去向公司股东追讨,要求公司股东在其认缴的出资额内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与公司混同,这种情况下在法律学术圈内,有一个名词叫刺破公司面纱。具体来说,公司股东和公司之间,人员、财务等等都处于混同状态,无法区分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界限,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债务就需要公司股东一并承担。
三、股东借款债权性质的判断标准
(一)公司股东因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而对公司负有债务,其债权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范围内的部分;
(二)公司注册资本明显不足以负担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运作依靠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负债筹集,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此而对公司形成的债权;
(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了自身利益,与公司之间因不公平交易而产生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