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导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
1、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
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死亡赔偿的赔偿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 与死亡直接相关的项目
主要是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等。
2. 死亡前的项目
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抢救治疗的,那么抢救治疗期间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也可以主张。
3. 精神赔偿
也即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属于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当然这里是指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具体计算标准上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车祸死亡案件数额最大的项目,举例:
河南省
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也即38483.7元/年×20年=769674元;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也即38483.7元/年×(80-年龄);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也即38483.7元/年×5年=192418.5元。
死亡赔偿案件,受害人一方往往可以获得近百万元乃至以上的赔偿,涉及诸多的理赔技巧,建议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介入具体操作与协助。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致死案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死亡的,近亲属除了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特殊项目。那么,这些项目该如何分配呢?
事实上,如死亡赔偿金等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是近亲属的财产权利,法律上并不定性为死者的遗产,故是不能按遗产来处理的,如用来偿还死者的债务。虽然如此,但实践中仍可参照民法典继承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利主体是近亲属,所谓“近亲属”,可以有两个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车祸事故发生后,由第一顺序近亲属主张赔偿权利,第二顺序近亲属不主张;没有第一顺序近亲属主张的,由第二顺序近亲属主张。
由于死亡赔偿金等数额较大,少则几十万,多的可以达到上百万元,故现实中也有很多因为分配产生的官司,对此,法院会参照各方与死者的关系,并结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则参照分配比例,如:
1.原则上,同一顺序权利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权利人,分配遗产时,可予以照顾。对死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死者共同生活的权利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权利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经权利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赔偿金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一定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一般分配规则办理。
常见的赔偿金分割方法
1. 按比例分割
按比例分割是最常见的赔偿金分配方法之一。根据伤亡双方的责任程度和经济状况,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划分赔偿金额。一般来说,肇事方责任重大,赔偿比例较高;而受害方责任较大,则赔偿比例较低。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公平地解决分割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考虑各种情况的特殊性。
2. 按损失分割
按损失分割是根据受害方的实际损失来划分赔偿金额。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赡养费、丧葬费等。通过确定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再根据各项损失的比例进行分割。这种方法侧重于弥补受害方的实际损失,相对较为客观,但是在确定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上可能存在争议。
3. 按照法定标准分割
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赔偿金分割是一种比较简单和明确的方法。一般来说,法律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和限额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定标准进行分割,能够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定标准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各种情况,可能无法满足特殊情况下的需求。
二、纠纷解决途径
1. 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常见的解决赔偿分割争议的途径之一。当出现赔偿金分割问题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各自的合理诉求进行交流,寻求达成一致的方法。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可以保持双方良好的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且能够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
2. 调解解决
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帮助。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当事人就赔偿分割问题进行调解。调解的优势在于能够更加客观地处理纠纷,减少争议,同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通过提起诉讼,将争议交由法院进行处理和判决。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赔偿金的分割进行裁决。诉讼解决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但可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正保护。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分割问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责任划分、经济状况、实际损失等。根据比例分割、按损失分割或按照法定标准分割是常见的分割方法。同时,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可以最终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