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划分,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划分标准

导读: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标准
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界限。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法律主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可认定为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2、法律主观:民法典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缔结合同的一方存在过失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缔约过失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有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类型。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一方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包括预期可得的利益。
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分为三种: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直接损失指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
缔约过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
法律主观:民法典的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缔结合同的一方存在过失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缔约过失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
法律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作为前提。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界限。
法律主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可认定为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