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作担保,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维律师 2024.01.08543人收看
导读: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案涉借款发生于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在借款合同及保证担保承诺书中签字捺印,表明其对该借款是知晓且认同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与赵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其次,借款合同以及保证书签订的时间均是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被告也未提交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需要,法官说法在该民间借贷纠纷中,王某作为本案借款人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其配偶在保证人处签字,据此应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王某与赵某应对该债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另一方在借款合同及保证担保承诺书中签字捺印,后因多次催要无果,出借人将夫妻诉至法院,要求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共同偿还所欠款项,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基本案情

王某、赵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被告王某向原告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借款60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后担保人李某代其偿还了18000元,王某本人偿还了2000元,尚欠40000元未还。2017年10月21日,原告某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王某对剩余40000元续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至2018年7月13日止,月利率12.5‰。被告赵某在借款合同及保证担保承诺书中签字捺印。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22年3月,原告起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案涉借款发生于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在借款合同及保证担保承诺书中签字捺印,表明其对该借款是知晓且认同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与赵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案中,王某在借款人处签字,其配偶赵某在保证人处签字,说明夫妻双方对该借款是知晓且认同的,符合夫妻具有借债的合意;其次,借款合同以及保证书签订的时间均是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被告也未提交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需要。因此,法院认定案涉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赵某应对该笔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在该民间借贷纠纷中,王某作为本案借款人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其配偶在保证人处签字,据此应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王某与赵某应对该债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审判实践中,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具有借债的合意;2.借债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婚前借款但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借款均实际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借债目的系为共同生活或家庭生活;4.夫妻共享借债的收益;对借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收益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综上,夫妻一方在保证人处签字既表示了其知晓该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站在普通债权人的角度来看,王某与赵某对所负债务具有共同意思表示的认知,从保护交易安全的立法原则来看,应当认定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点击本页面在线咨询律师,北京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1/2 8:06:23

    立即咨询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怎么分_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归另一方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怎么分_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归另一方吗

    内容:因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本身夫妻双方都是各占一半的份额的,如果其中一方去世,那么去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将作为他的遗产,由相应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但是另一半的财产依然是属于在世一方配偶的财产,这一半是不会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

    2022.11.14129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27 17:45:02

    立即咨询
    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三、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婚前借款婚后归个人还是夫妻共同债务_婚前借贷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借款婚后归个人还是夫妻共同债务_婚前借贷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婚前债务谁借谁还。但是男女婚前借债用于彩礼和婚事上,女方从道义上应帮助一起还。你不还,丈夫还钱肯定用于家庭开支少了,事实你还是在还。既然这样乐得做好人,一起还清外债。

    2022.10.09307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立即咨询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先申请失踪。失踪成功后,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决定允许离婚。
  • 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死了房子归妻子吗_夫妻一方死亡房子归另一方所有吗

    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死了房子归妻子吗_夫妻一方死亡房子归另一方所有吗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后,就该归另一方吗?

    2022.10.10244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5 15:58:27

    立即咨询
    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 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内容_离婚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内容_离婚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离婚后不算共同债务,但是你要能证明是在离婚后消费的,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如果是离婚前消费的就是共同债务,所以如果有些人想离婚的话一定要把债务分清,不要在结婚的时候没过上好日子,离婚后还背了一身债,现在这个社会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离婚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离婚的时候心是非常狠的,离婚了以后还能和平共处的还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成为了仇人。

    2022.11.16414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立即咨询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如果是为了家庭开支,对双方都有效,也就是说两个人一起使用。如果不用于家庭开支,不知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退款,但第三方善意除外。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受害人认为事故发生在赔偿义务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起诉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2022.10.04577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1 8:03:31

    立即咨询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拿到离婚证吗?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拿到离婚证吗?

    内容:离婚冷静期,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2022.12.0512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9:54

    立即咨询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最重要的时间分界点就是结婚时间。结婚前即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婚前就拥有的股份在结婚后仍为婚前个人财产。至于公司是否上市,并不影响这一性质。婚前因该股份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但结婚后因该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分红是共同所有的
  • 夫妻一方欠下的巨额债务另一方有没有偿还义务?

    夫妻一方欠下的巨额债务另一方有没有偿还义务?

    内容:夫妻一方欠下的巨额债务另一方有没有偿还义务?

    2023.05.12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18:54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 分居期间的贷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贷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需另一方承担吗?

    内容:综上所述,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另一方承担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如果夫妻之间有协议,例如在购房前签署了财产协议,约定了债务归属,那么另一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欠款的责任,那么,在夫妻一方的债务问题上,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呢,此时,银行要求另一方承担欠款,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商达成共识,那么银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向欠款方进行追偿,不会进行对另一方的追偿,但是,如果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约定由哪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往往会互相扶持,但如果一方存在债务,这就牵涉到了法律问题。

    2023.06.27982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6/25 15:03:58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谈和解?您是属于“适合和解的7种情形”吗?和解多少钱最合适?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讲堂现场为您预估伤残,定时专属和解方案,让您少走弯路、快拿赔偿款!
  •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 家庭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_夫妻一方欠债不同意离婚

    家庭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_夫妻一方欠债不同意离婚

    内容: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不管哪一方欠债,都是共同债务,如果离婚的话,法院会判处共同债务的,除非你们的经济独立,有先前约定,否则都会共同偿还的,如果你们有约定,另一方有能力偿还的话,你不需要偿还,如果他没有能力偿还,你作为他的配偶,是需要偿还的,也是法律规定的,不知道我这样回答你是否明白

    2022.11.15114人收看
  • 婚前财产纠纷怎么解决?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的根本,首选应该是争取和睦的家庭与稳定的婚姻,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有着意义,在双方婚姻稳定家庭和睦时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此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混同的,也没有区分的必要。2、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财产公证受到双方及其父母的观念、习惯的深刻影响,事实上实际能够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非常少见。3、如果没有进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通过夫妻婚姻财产协议约定进行补救,只是实际上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也不太多,这种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4、夫妻婚前财产所有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为婚前财产留下证据的方式,在遇到离婚诉讼时用证据证实自己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我们需要保存好证据,足以证明财产属于个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1)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不动产,并进行不动产登记。比如为结婚购买的住房,可以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如果条件允许,应当争取完全交付购房款,因为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还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容易造成个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混。(2)结婚登记之前将个人财产实物化。为结婚购买实物,因为购买实物可以留下购买的证据,相对于货币较好取证。(3)为了留下证据更加明确,可以与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购买结婚用品,将购货发票开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离婚诉讼时避免对方提出双方共同出资一混同个人财产。(4)登记结婚之前,将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个存单上,有可能采用长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过了五年夫妻双方婚姻是稳定的,基本上就过了婚姻的磨合动荡期。即使不幸发生离婚诉讼,该存款的存单作为书证就可以证实自己是财产所有人,无需另一方承认。(5)双方共同列举婚前购货清单,名义上是为了结婚筹备进行清单策划、对照,客观上为以后迫不得已的离婚诉讼中证实自己婚前财产出资留下证据。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内容: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只要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约定其他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两口子感情好时,自然不存在分割财产之事,但当闹起离婚时,大到房子、汽车,小到一个床单被罩可能都在双方计较之中。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历来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

    2022.11.17307人收看
  • 关于夫妻共债转个债的问题,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可将共债转个债。若协议离婚,可将共同债务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负责偿还。若诉讼离婚,法院可将共债判归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偿还。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有规定,一方借钱未让配偶知晓,且不是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被瞒配偶不负还债之责。
  • 立案后转移财产算恶意转移吗_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归另一方吗?

    立案后转移财产算恶意转移吗_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归另一方吗?

    内容:如果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另一方的;二是为了争夺另一方的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是虐待另一方情节严重的;四是恶意伪造、篡改或者销毁另一方立下的遗嘱,达到情节严重的。

    2022.11.14534人收看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刘某离婚时未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与《婚姻法》的规定相违背,张某与刘某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债务由各自承担或由一方承担。此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或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夫妻双方应共同向第三人偿还。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车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车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机动车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包括家庭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就应当视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机动车的运行利益应视为夫妻共享,说产生的侵权之债,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2022.10.09661人收看
  • 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 结婚后一方借钱另一方有义务还吗_婚内个人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结婚后一方借钱另一方有义务还吗_婚内个人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婚前的透支卡透支的钱,婚后按法律的话是不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的,需要他自己来还。但是这又涉及到一个感情的问题,

    2022.09.14106人收看
  • 如果男方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则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双方的名义登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仍由男方个人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分割婚后贷款偿还部分及其升值部分。
  • 车祸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有责任吗怎么办

    车祸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有责任吗怎么办

    内容: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被起诉了,另一方也有责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欠债一方被起诉的,另一方没有任何责任。

    2022.12.0312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债务的情形为:“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具体到本案,王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只是用于给非法同居的杨某使用,并不是用于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所用,属于“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因此,王某所借款项的性质为个人债务,而不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应从王某的遗产中支付5万元给债权人张某。
  • 夫妻一方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接受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基于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一般将夫妻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若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赠与财产只归夫妻一方,则应尊重赠与人的意思自治,该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3.05.063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