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转移财产算恶意转移吗_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归另一方吗?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后,就该归另一方吗?
那可不一定,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我们来具体分析(下面以女方去世为例):
1、女方去世,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子女,女方的父母也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该女方的财产就由男方继承;
2、女方去世,有一个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由男方和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方可以分到3/4的份额;
3、女方去世,父母都还健在,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由男方和女方父母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方可以分到1/2+1/6的份额;
4、女方去世,父母都还健在,有一个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由男方和女方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方可以分到1/2+1/8的份额;
5、女方去世,如果认定其死亡是由于男方的谋杀,那么男方是无权继承该女方的财产的。
夫妻一方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会当然归属于另一方。当然,如果去世一方生前订立遗嘱,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做出特别约定,原则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的,并不会一分为二、各占一半。只不过,当夫妻一方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一分为二了,其中一半份额作为去世一方的个人遗产,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则进行处理。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的规则办理。只要去世一方立有遗嘱,约定自己的所有遗产都由另一方全部继承,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全部属于在世一方了。相反,如果去世一方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办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办理,夫妻在世一方就很难得到全部财产了。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是指两个人都活着的时候,一但有一方去世,属于他的那一部分就变成了遗产。
遗产怎么分配,就要看死者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去世方留下了遗嘱,说是把财产全部留给配偶,那这些财产就归另一方了。
如果没有遗嘱,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了,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由这三方按一定的份额来继承这部分财产。
像前几天闹的沸沸扬扬的男子结婚当天坠楼身亡,留下180万的遗产,现任妻子,前妻和男方父母都参与到争夺这笔财产的案件中,就是因为男方没有写下遗嘱。
可世事无常,谁又能预料到呢。
准确的说,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一方去世的话,共同共有的基础将会丧失,那么财产就要开始分割。此时去世一方因为已经去世了,自己是无法分得财产的,但是其法定继承人是可以得到财产的继承权的。
一般来讲,一个人去世之后,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是父母、配偶、子女。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去世的人父母仍然健在,并且还有子女的话,那么其父母子女是可以和配偶共同继承其遗产的。所以并不是一定归另一个人所有,除非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只有配偶。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这个人在去世之前留有遗嘱的话,那么应当根据遗嘱来分配其遗产,只有遗嘱当中没有处分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一方去世后,财产不是直接归另一方,而是要按照该继承的人来继承。
比如,夫妻二人中的丈夫去世,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由妻子,子女和公婆来平均继承,有几个人,就几个人继承。
同样,如果夫妻中的妻子去世,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有丈夫继承,另一半由子女和岳父母继承。如果与父母都在世,就可以跟女婿和外孙们一起平分另一半财产。
虽然说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两个人的,但是从法律角度说,一方过世,财产不是另一方全部继承。
依据继承法,儿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同样,如果儿女先于父母过世,父母也有跟孙子(外孙子)同样的继承权。
现在很多老人也在学习法律,所以,对于继承问题比较清楚,总是担心自己的遗产,将来会通过儿子(女儿)的继承,让媳妇(女婿)也能得到一部分,所以,为了避开儿媳(女婿)的继承,把房产或者存款直接给孙子(外孙),其实这种做法很欠妥。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但一方去世后,二人的财产不完全归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第一种情形:可以得到去世方的全部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一方去世,立遗嘱没有赠与,在遗嘱中将个人财产全留给另一方,这时的去世方的个人财产才归另一方。
第二种情形:没得到去世方的遗产。夫妻一方去世,立遗嘱把个人财产全部留给儿女,或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另一方只有属于自已的那一半财产,而没有获得去世方的遗产。
第三种情形:可得到一部分遗产。去世一方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另一方和儿女,去世方的父母一起共同继承去世方的个人遗产。
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这一点没有错,夫妻二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都归另一方所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一方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予以继承,配偶只是其中一位继承人而已。
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处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份额时,原则上应当均等。
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各占一半份额。其中一方去世后,这一半的份额就转化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去世一方的父母、子女以及另一方均等分配。如果去世一方生前立有遗嘱,那么这一半的份额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继承法》在第七条中规定了继承权利丧失的四种情形,
如果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另一方的;二是为了争夺另一方的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是虐待另一方情节严重的;四是恶意伪造、篡改或者销毁另一方立下的遗嘱,达到情节严重的。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二人,离婚时,一般一人一半;若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去世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就转化为去世一方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由去世一方的父母、子女以及另一方均等分配。若配偶有故意杀害、虐待另一方的行为,或者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达到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夫妻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当然给另一方。
夫妻一方去世后,没有遗嘱继承的,由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继承其份额。
即存款和房产都自然到了他老婆乙手里吗?当然不能。
比如,甲和乙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儿子,他们还有存款以及两套房产,甲和乙各自父母都健在。有一天,甲突发车祸离世,那么甲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甲事先没有立遗嘱,事实上,由于是突发事件,甲是不可能立遗嘱的,因此,所以,这种情况,乙是不能单独获得甲的遗产的。
夫妻一方去世后,如果一方生前立有遗嘱,规定由一方继承其全部遗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会给另一方。
接上面的例子,甲虽然突然离世,但是,如果甲在生前订立遗嘱,规定,甲离世后,其名下所有财产由其妻子乙全部继承,那么,其妻子乙可以取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甲的那部分财产。因此,如果夫妻一方生前订立遗嘱,规定由另一半取得剩余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夫妻一方是会全部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能不能由另一方全部取得其共同财产,取决于去世一方有没有立遗嘱。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该部分遗产会根据法定继承发生继承。
因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本身夫妻双方都是各占一半的份额的,如果其中一方去世,那么去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将作为他的遗产,由相应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但是另一半的财产依然是属于在世一方配偶的财产,这一半是不会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
而作为去世一方这一半的遗产归谁所有?首先要看去世一方在生前是否定立了相关的遗嘱,对遗产进行了相应的处分,如果由遗嘱,并且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执行,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
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配偶肯定是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的。但是她不见得能够继承所有的遗产。因为要看是否还存在其他的继承人?如果存在其他的继承人,则有几个继承人,就由几个人平均分配,如果只有配偶一个继承人,才可以说相应的遗产归他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