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借贷问题。然而,当借条金额较大而没有转账记录时,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呢?
大额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在许多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往往会以没有转账记录为由,拒绝偿还债务。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没有转账记录,只要借条上的内容真实有效,债权人仍然有权进行起诉。这是因为,转账记录只是证明借款事实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如目击证人、书面协议等,那么即使没有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
大额现金借款,没有转账凭证,能否获得支持的裁判标准
在法律上,一般借款关系想要产生效力,需要具备借款合意和实际交付借款两个要件。因此一旦发生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一般情况下需要出借人举证证明借款关系实际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出借人采用了大额现金交付的形式,而且并没有所谓的转账凭证,就会出现在诉讼中出借人不能补强证据的情况。
法院不仅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借据是否真实有效,还要审查其履行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大额借款,尤其是一些现金交付的,法院需审查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次数、在场人员,以及出借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当地或者借贷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并结合当事人本人的陈述和庭审言辞辩论情况以及相关其他间接证据。必要时通过依职权调查、隔离质证、交叉询问等方式,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并运用逻辑推理、日常生活常理等,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并进而裁判是否支持原告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
因此,对于一些现金支付的大额借款,自己没有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借款人很有可能翻脸不认人,即使向法院起诉也会面临败诉的风险,甚至分文都要不回。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要回欠款?
通常来说,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除借条这一直接证据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故出借人如仅提供了借条,没有提供转账凭证,借款人很有可能以借款尚未交付来抗辩。
案例分析:
2017年7月26日,王某给赵某出具8万元借条一份,赵某称系现金交付。2017年8月14日,赵某交付王某1万元,并通过微信分三笔转账给王某2万元。王某已偿还赵某2万元。赵某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王某答辩称8万元的借条并未实际交付款项,仅愿意偿还1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民间借贷纠纷,借条虽作为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之一,但并非唯一证据,对于债务人提出的合理异议的借款,出借人还需证明已按约定将借款实际交付借款人,否则不足以证明借贷合意和借贷事实已经真实发生。赵某与王某于2017年7月26日签订的借条,虽系王某本人所出具,但王某否认实际收到借款8万元,关于是否实际给付该借款,赵某并无转账凭证、现金收条等证据予以证明,且未能作出合理说明,赵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赵某基于该借条主张王某偿还8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赵某在一审中只提供王某出具的借条一份,其在一审庭审中陈述出借款项的来源是“我有一个哥哥向我借款40万元,还给我10万元现金,我将其中8万元借给了被告”,给付地点是“在某蛋糕店二楼,只有我与被告”,而在二审中陈述出借款项来源为“2017年7月25日、26日在其农业银行卡中分别取款5万元,交付王某8万元现金”,给付地点“在被上诉人学校电影院附近”,在庭审后赵某又称“由于其记错了,是在某蛋糕店给付的现金”。且对于出借款的用途,赵某主张该款项是用于联系工程的活动资金,而王某主张是赵某不相信第三人,所以让王某打借条。从双方当事人上述陈述来看,双方之间对本案诉争的8万元并无借贷的合意。由于赵某对于出借款项来源、交付地点在一、二审中的陈述也不一致,也无其他证据佐证其向王某实际交付借款,赵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再审:赵某提交了其与王某微信聊天记录,其中2018年6月23日双方微信沟通时,王某称“我还是相信你,所以说我也是着急,赶紧把你的钱还上”,上述内容能够证明王某有偿还赵某借款的意思表示,且从2018年9月4日赵某微信中对王某说“那个当时我给你拿钱的时候我是给你拿的,我也不是给别人拿的,当时咱俩唠的挺明白的,你给我打的条,这钱我找别人要不着,我只能找你要,你看看你这个钱什么时候给我,你给我个日子”的内容,能够看出赵某明确向王某主张权利,而王某并没有拒绝赵某要求其还钱的主张,也未否认欠付赵某借款的事实,而王某的职业为所在单位财会人员,应清楚为他人出具借条行为的法律后果,对于出具借条较常人更加谨慎,且借条出具后,在赵某向其主张权利前,并未向赵某索回借条,也未申请撤销该借条,应认定赵某向王某交付借条所涉8万元具有高度可能性。因此,赵某再审期间提交的证据能够印证赵某实际交付了借条所涉现金8万元,王某应偿还借条所涉的现金8万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借款人和贷款人达成一致,就可以成立借款关系。而借条就是借款关系的重要凭证。即使没有转账记录,只要有借条以及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就可以认定借款关系的存在。
持有借条败诉的原因是什么?
持有借条败诉的原因是借条可能是属于非法签订的,比如说欺诈,胁迫,威胁之下所签订的欠条是属于无效的。“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
如果你遇到了大额借条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你需要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如借条、目击证人、书面协议等,然后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专业律师。
大额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也是可以起诉的。关键在于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因此,我们在进行借贷行为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只有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律总管本页面的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