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产品造成工程损失

导读:
在工程建设领域,劣质产品往往成为引发工程损失的“隐形杀手”。当这类问题发生时,不仅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与成本带来负面影响,还可能给参与方造成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劣质产品通常指的是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它们可能存在材质不良、设计缺陷、生产工艺不达标等问题。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工程质量事故。
劣质产品对工程造成的损失
劣质产品一旦被运用到工程项目中,其引起的问题多种多样,包括结构安全性降低、使用寿命缩短、维修维护成本增加等。更严重的是,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甚至死亡事故,对企业声誉和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打击。
因供货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不断协商、谈判的利益博弈过程。合同中应注意以下:
明确货物的产品名称全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单位等;
应约定“履行期限”。对于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交货或付款义务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明确计算违约金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对违约责任作出具体约定,违约方的一方,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验收材料是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再优秀的建筑团队也难以通过甲方验收。因此买受人应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拒绝验收,并及时告知出卖人。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可向出卖人主张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也就是说,买受人应在质量异议期内以通知方式将标的物的瑕疵告知出卖人,这是提出质量异议的前提。本案中,白杨公司不经检验,也未提出异议直接使用,对返工损失承担了相应责任。
“合同履行地点”是是决定法院管辖的一大关键因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都愿意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而不愿意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
如何界定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
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而质量问题往往会牵涉到工程款的支付、质保金的退还、赔偿等问题。一般来说,甲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乙方要想合理应对,首先必须明确质量问题该如何界定。
在实际施工中,情况较为复杂,比如有时候难以界定工程产生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各种纠纷,甲方擅自安排第三人施工,最后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已无法确定质量问题是乙方的导致还是第三人导致的,那么,该如何界定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呢?
根据《民法典》第801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因施工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主张损失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对质量不合格也存在过错的,发包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按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无效与工程质量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即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并不一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在处理时,应注意区分合同无效的原因以及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清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同时务实界普遍认为,虽然施工合同无效,但在工程质量合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2】245号)第31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应予支持”。
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如何担责?
《施工合同解释(一)》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甲供材因材料本身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而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但施工单位对于甲供材具有法定检验义务,并对不合格的甲供材不得使用。如施工单位没有履行检验义务或经检验发现甲供材不合格仍然使用的,使本可通过检验和质量把关即能有效避免发生的甲供材所致工程质量问题未能避免,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故依法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审判实践中,对这种由承、发包双方混合过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法官可根据承、发包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酌定由双方按一定的责任比例分担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
劣质产品给工程带来的损失是多方面的,且后果严重。作为建设方、施工方乃至监理方,都有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当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