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吗

于海明律师 2024.04.01973人收看
导读:
在工程建设领域,结算和验收是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然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工程未结算或未验收的情况,给参与方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结算”和“验收”是标志着项目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不仅意味着工程质量的确认,也涉及到资金的最终支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已经完工但尚未进行结算和验收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呢?

工程未结算的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程结算是确定工程款项支付的关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如果工程完工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施工方完全有权要求发包方履行结算义务。若发包方拒绝或迟延不结算,施工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发包方履行结算义务。

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可能会存在质量隐患,且可能影响后期的权益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发包方擅自使用或者强制施工方交付未经验收的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可以依法免除责任,而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未办理结算的工程能否请求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领域中,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会约定:工程办理完毕竣工结算后,发包单位支付工程尾款。但实践中施工单位经常碰到如下情况:工程竣工后,因验收、结算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发包单位拒绝办理结算,并以此主张未达到工程款支付条件,拒绝支付工程尾款。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的权益显然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在合同已经将办理竣工结算作为付款条件,发包单位拒绝配合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能否要求发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呢?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根据前述规定,只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单位就应当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并非将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作为发包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必然要求。因此,如发包单位拒不办理结算,属于发包单位恶意阻挠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施工单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双方对结算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以明确结算金额,以此破解合同僵局。

实践中,未办理结算导致发包单位拒付工程款的可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工程竣工后,未验收,也未实际投入使用;

2、工程竣工后未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

第一种情形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若发包单位已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请求报告后明确表示拒不验收的,则应当视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承包人的验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第二种情形下,虽工程竣工未验收,但发包单位已经实际投入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一般情况下发包单位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将视为发包单位认可工程质量,发包单位此后以工程未竣工验收合格为由主张不予或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工程未结算追讨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要确定工程款诉讼时效,首先要确定工程款付款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因此工程款诉讼时效的起算,需满足两点:1.合同工程价款确定,2.合同中付款期限明确。因为合同价款不确定,双方未办理结算,诉讼时效不能起算。二是对于工程价款付款时间,合同有约定,依照合同约定,合同中约定不明,依照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此外,承包人的催讨,以及发包人的持续付款等原因都会导致工程款诉讼时效的中断。

 

面对工程未结算和未验收的问题,建议各方当事人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证据,如合同文本、工程进度记录、通信往来等,这些将是法庭上证明自己主张的重要依据。当遇到工程未结算未验收的情况时,施工方完全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的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为准确和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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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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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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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结算直接起诉工程款,未结算能否起诉工程款

    未结算直接起诉工程款,未结算能否起诉工程款

    内容:在收集好上述事实并计算出工程款金额后,就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诉讼,工程未结算能起诉要求工程款,这是属于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起诉的权利,工程结算单可以当欠款起诉,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有关索要工程的诉讼,关键点在于收集与施工及施工范围、工程量等相关证据,即使还没有结算的工程,也可以按照施工过程中留下的记录或施工图纸算出工程量,再结合合同单价,或者工程定额、市场信息价等方式确定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果没有合同,则可以按照施工图纸、结合相互认可的单价或其它约定,来计算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找谁投诉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023.08.1826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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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您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内容:承包人熟知工程进展情况,应当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关于工程验收的请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承包人没有请求工程验收直接起诉要求工程款,法院不应支持。若发包人在收到验收请求后明确表示拒不验收,则应当视为承包人的验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024.04.01823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9: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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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 您好,甲方没有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话,那么乙方可以起诉来处理,并且要求支付违约金。
  • 未结算直接起诉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结算能否向法院起诉

    未结算直接起诉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结算能否向法院起诉

    内容:因此,土建工程既可以是单位工程,也可以是分部工程,具体取决于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划分方式,单位工程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相对独立划分,而分部工程则更侧重于工程的细节规划和实施要求,单位工程主要是对工程项目进行整体划分,并独立设计和施工,在工程项目中,土建工程可以同时被视为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对工程项目进行细化划分,明确具体的施工范围和要求,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土建工程通常会被划分为多个单位工程,例如建筑物的不同楼层或不同功能区域可以作为独立的单位工程。

    2023.10.02806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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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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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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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因项目未验收造成的损失。项目竣工验收是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施工投资成果转移到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综合评价投资效率、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 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吗

    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吗

    内容:在工程建设领域,结算和验收是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然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工程未结算或未验收的情况,给参与方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024.04.0197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