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是假的工程款能要回来吗
导读: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如果不慎遇到了合同章造假的情况,不仅项目可能因此受阻,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必须认识到,合同章的造假属于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个人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合同章被伪造,受害方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工程款追回的可能性
对于是否能追回因假合同章支付的工程款,关键在于能否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合同章的真伪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如果能提供确凿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退还工程款并索赔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案例分析:
2016年6月2日,高某以某工程公司名义与卢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卢某承接金玉山庄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卢某负责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文明施工等。工程总价暂定893,310元。《合同》加盖某工程公司金玉山庄项目内业技术资料专用章,章的印文上有“签订经济合同无效”字样。
2016年7月3日,高某以某工程公司名义与卢某签订《外墙石材点挂施工合同书》,约定卢某承接金玉山庄项目点挂石材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合同落款加盖某工程公司金玉山庄项目内业技术资料专用章,章的印文上有“签订经济合同无效”字样。
2019年1月25日,卢某与高某签署《金玉山庄外墙点挂结算书》,载明总价为231,570元。高某加盖某工程公司金玉山庄项目内业技术资料专用章,章的印文上有“签订经济合同无效”字样。同日,卢某与高某签署《金玉山庄铝合金门窗结算书》,载明已确定项合计为894,810元,其他暂定项为108,240元。高某某加盖某工程公司金玉山庄项目内业技术资料专用章,章的印文上有“签订经济合同无效”字样。另查明,案涉金玉山庄铝合金门窗项目、金玉山庄整体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某工程公司将案涉金玉山庄项目内部承包给张某。而后,卢某遂提出仲裁请求。
仲裁裁决
一、某工程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卢某支付工程款136,380元及自2019年1月25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卢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施工实践中,出于管理便利或交易便利的目的,以资料专用章或技术专用章等特殊类用途的专用章直接替代项目部印章或公司公章使用的情形屡见不鲜,甚至为了便于日常管理经营,在同一项目部出现私自制刻多枚相同印章且未经合法备案。上述案例中,某工程公司虽然通过内部承包方式将工程交由他人承包施工,并将项目资料章交由承包人使用,但某工程公司仍应对工程项目及印章的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某工程公司与他人的承包关系属于内部管理行为,公司若未对该特殊类专用章的使用尽到审慎监督管理义务,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象,结合实际履行情况,该特殊类专用章基于行业特性与交易习惯发挥着有权代理的作用,因此,认定为表见代理可兼顾交易便捷与管理实践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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