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后,能不能对这个第三者判刑?

导读:
我想不管男的女的都是道德层面,主要是底三者的孩子不该有继承权,这就损害了原配子女的利益,没有保护受国家保护的婚姻。
我个人观点,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这对婚生子女和婚内配偶是非常不公平和不道德的行为。这也会助长了很多婚外生子的概率和气焰。这个也是对婚姻内子女保护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是不是变相鼓励婚外情,鼓励那些小三小四去生孩子呢?
婚姻法在这方面太不完善,导致出轨代价太低社会混乱出轨包小三比比皆是
放眼一望,到处都是第三者。可怕的是,这群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许多人的尊严,道德观念早己消失贻尽!如果不加紧道德教育,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遇到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对方有背叛行为的,另一方怎样选择的。
第一个选择:无动于衷中沉默
通常情况下,这一方是比较弱势的,比如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没有工作或收入较低,而对方收入较高,养活着家庭,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即使知道对方在外面有外遇出轨行为,但是,不敢说,装作不知道,或者闹了之后,对方依然故我,没有任何的改变,也就不了了之了,因为,真的选择离婚了,孩子没人管,自己年龄也大了,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所以,干脆就这样将就着,等孩子上大学或结婚后再说。
第二个选择:干脆离婚型
这一方性格是比较好强的,一般情况下,这样性格的一方收入还可以,或者有着强烈的进取心,不满足现状的,更不会什么都不做,也是能独立照顾家庭的,所以,一旦对方有外遇出轨背叛行为的,立马选择离婚,真的是毫不犹豫的,无论对方是怎样保证,怎样改变,这一方坚持离婚,哪怕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也不愿意和对方将就着过。
除了以上的两个选择,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还有选择分居的,虽然双方没有离婚,但婚姻其实已经形同虚设了,只是没有离婚,可能只是为了孩子,为了工作,为了面子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庭如此,婚姻更是如此,而且,现在社会中,各种诱惑非常多,不经意间可能就掉入温柔的陷阱中了,但是,希望婚内的每个人心中都要有一根红线,千万不要逾越那个线,否则,害人害己,家可能要支离破碎!
男人出轨,女人不要伤心,你可以这样做。出轨于男人而言就像家常便饭。只是因为要顾及家庭和脸面才没有那么嚣张跋扈,不然妻妾成群都不在话下。
起初夫妻间还是相敬如宾的,久而久之就寂寞难耐了。男人的出轨,女人最敏感了。男人的手机开始设密,看手机刻意躲闪,手机还不离身,习惯性删除聊天记录等等。百分之九十是已经有目标了。可能因为好奇心让女人总想翻看男人的手机,但此行为没有意义可言,反之会激起男人的反感和加快对别的女人的念想。此刻女人应该和自己的男人谈一场心,表明自己对男人出轨的态度和立场,在男人还未出轨成功之前就掐住是最理智的。
当一个男人控制不住自己在外拈花惹草时,他会编织很多个谎言来掩饰自己。他在开会呀,他在加班呀,他在外地出差呀等等。其实就是在提醒你,他在工作不要打电话和发视频给他。而事实上他所谓的工作是上酒店开房去了。在面对男人已经出轨的事实,聪明的女人不吵也不闹,但会告诉男人已知他的行为。如果女人的大度唤不回出轨的心,不必再纠结,可以选择转身离开。到了这个时候男人就知道孰轻孰重了。
有些人说男人出轨,自己的女人有很大的责任。不够关心,不够温柔,不够独立。疑心太重,说话太啰嗦。事实上这些能成为男人出轨的理由吗?应该是家男女之间整理出所有被问题困扰的人们一致关心的问题。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结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个孩子,而且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并都已成家立业。2006年7月胡先生与小三李某出轨同居生育一个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与2009年3月一个人离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诉讼 并提供不实虚假的证言证词和虚假证明 申请法院宣布妻子王女士为失踪人员。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个私生子, 2013年7月份申请法院判决和失踪的妻子王女士离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结婚。知不知道这个情况该怎么查处和追究责任?
对于你说的这个问题,如果没有构成重婚罪的话,是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为配偶与与婚姻以外的其他异性生孩子也只能说他确实有出轨的一些行为,或者有感情上对原配不忠的一种行为。但是如果真的要上升到刑事责任犯罪,还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们国家目前对于这种出轨的行为,最严重的判罚莫过于重婚罪,但是如果想认定为重婚罪,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双方确实以夫妻名义进行长期生活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婚姻,或者在第一个婚姻没有结束的时候,又与另外的异性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如果不符合这两种条件是不能构成重婚罪的,自然也不可能构成形式上的处罚,也就是你所说的判刑。你最多可以要求的就是与对方离婚,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人民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需要判处何种刑罚时,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来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处罚。
婚姻中的第三者破环正常的夫妻关系,严重影响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理应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但是如果仅仅是第三者插足别人的婚姻,那么上述事项很难被认定为犯罪,因为翻遍我国刑法也找不到一条相对应的罪名。
但是我国刑法规定有重婚罪,如果你所说的第三者明知你朋友的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而仍然与之结婚,那么她就涉嫌构成重婚罪。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实行罪刑法定原则,
因婚外情行为构成犯罪的罪名有:1.破坏军婚罪2.重婚罪
首先,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你朋友不具有上述身份,或该事情不符合上述情形,第三者是不会判刑的。
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后,能不能对这个第三者判刑?
从法律上来讲,很多优秀的律师也为你做出优质的回答。
我作为一个友友身份来说,既然事已至此,闹也没有用,真的离婚了也不一定会好过。为了这个家,为了你今后生活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归宿,你还是不要闹了。如果你的丈夫他没有找你离婚,还是顾你这个家,对你的小孩关心照顾。但是那边又有一个小孩,有时候他是一时糊涂犯了错,这个你闹也没有用,打也没有用,只能想办法让他回家来。在他还没有完完全全的有回家的那种行为的时候,你只能在形象上稍微改变一下。在自己的能力方面尽量提升自己,你丈夫他喜欢什么类型的人,你就按照平时他喜欢的那种类型去打扮。你千万别想你一走了之,当你离开家之后就更让他们有机可乘,第三者变成了名正言顺的妻子,到那时候你要回来门都没有,你更后悔当初所做出的选择。
在生活中我眼前也看到有两个这样的人,他的大老婆知道了也没有用,大老婆也是没有离婚,还是在那个家守住孩子。现在小孩都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在几个月之前,这个男人家的爸爸去世了,这个男人找的小三也是为他生了一个小孩,从孩子方面来说这个女人也过来为老人戴孝。这个时候两个女就打起来了,男的去拉那一边都不好,干脆他就站在旁边看随你们两个女的去厮杀。还是旁边的亲戚朋友去拉开这两个女人,不然就搞一个你死我活的结果。要是真正打起来那个大老婆的小孩在旁边,他也不会放过这个小三的,他肯定会帮助他的母亲。要是旁边没有人拉架的话就会出人命,这样的话就是男人惹出来的祸。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男人最好不要去沾花惹草,免得招来两个女人对你的仇恨。因为你明明有家庭,你去骗别人说你是离婚的,或者是未婚别人对你痴情,跟你生了小孩,结果你是有婚姻的男人。这样小三也会很生气的,两个女人合计起来对你不利。如果是这个小三,明明知道别人有家庭还跟这个男人纠缠不清,还为他生孩子,这个女人也是活该的到老到死的那天都没有一个安身之处,因为是灵魂何去何从,你是属于哪一家的呢?
现在的男人但凡有点钱,没个小三不包个二奶都不能体现自己有多厉害一样,离婚率高我觉得出轨才是最致命的,因为没有法律能制裁得了他们,还有更奇葩的是第三者生的孩子还可以上户口,分你的家产,我相信没几个女人能忍得了这样的男人,离婚成了唯一的选择,网上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没几个女人能笑着从男朋友的手机里走出来,细思极恐,没有法律的约束,想靠道德去约束,都出轨了还能有道德,男女都一样,希望新婚姻法能惩罚那些出轨者
外面生的野种都能继承遗产,一夫一妻制度谁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伤害能当不存在吗?你想浪,自己承担后果!不能捆绑的伤害另一个无过错的人
每一个女人内心深处都会想着把插足自己婚姻的女人送进监狱,但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想以重婚罪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时,其实你的老公犯重婚罪的事实更明显,毕竟司法实践中,好多女人都是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当知道了的时候又难断、舍、离。
重婚罪在法律上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结合你所提出的问题,要想让第三者去坐牢,叫你的朋友要想清楚,只要第三者的重婚成立,她老公的重婚便不可逃脱。
为了广大女同胞的福利,我可以教教你们怎么样尽最大的努力去把破坏婚姻稳定的人送进监狱去。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特殊情况下才转为公诉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就是说对于重婚罪虽然是刑事犯罪,但要自己亲自到法院去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必须自己收集证据,举证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被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其他公民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这时重婚案件就会转化为公诉案件。
自行起诉重婚要怎么做
知道自己的配偶和第三人有可能涉嫌重婚后,你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重点来,关键是证据,收集哪些证据,自诉刑事案件打的也是证据。
一是提供你与配偶的结婚证,证明你们之间的合法夫妻关系。
二是收集对方是否与第三者结婚,需要调取他们的婚姻档案,这时你需要去申请法院调查,当然你自己有办法调到也行。但在实践中,这种明显领取结婚证去犯重婚的基本没有。
所以问题的关键来了,就是要想方设法去证明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是证明她知道你老公已经结了婚,这个简单,你直接发信息或者当面告知,注意留存证据。因为第三者要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以夫妻的名义与其共同生活,才可能构成重婚罪。
二是想办法调取配偶与第三者的刑事和治安记录档案,为什么呢?
因为,你的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般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期间内发生了有案底的事,不管是在接受调查的和紧急联系人上会有以夫妻名义的对方出现。这类证据效力最高。
三是收集配偶与第三者共同生活环境周围人的证人证言。比如同事,朋友,居住地附近的邻居,这些人对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最直接的认识,尽量多收集,毕竟这个的证明力是间接的,越多越好。
利用国家机关的帮助
虽然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但是也会转化为公诉案件的,你可以在掌握一定情况的条件下,直接去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婚控告,司法部门在审查后认为必要的会积极展开调查,这样调查证据就方便的得多,但前提是你已经掌握部分值得他们认可的证据。
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你就只有积极动用自己的资源去调查,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某些存放在国家机关的证据来完成自诉。
总而言之,目前的形势下,要收集或者起诉重婚很难,难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获得,特别是婚外情这种情况,好多并不具备重婚的构成要件,如果有符合我所说的上述情形的,可以收集证据后去尝试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