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042条规定 /2022年民法典1042条规定
导读:
民法典第104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先说变化。
这个条款与原来《婚姻法》的内容一致。
再说法条本身。
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很好理解,就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在违背婚姻自由的情形下,包办形成的婚姻关系。
通俗来说,就是封建社会常说的,以门当户对为基础,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为条件和途径,婚姻当事人间缺乏感情就被逼迫结了婚。
先给大家看组数据,截至2020年6月4日从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来看,共有 4724 份裁判文书中的原告诉称双方的是包办婚姻,要求离婚。其中807份判决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准许离婚,占比17.86%。
那么问题来了,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包办婚姻呢?被包办婚姻能起诉离婚吗?或者因胁迫结婚的,能否撤销婚姻?现实生活中“剩男剩女们”在父母的“逼迫”下相亲、结婚的,是否属于包办婚姻?
1)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男女双方不自愿+父母等第三人一手操办。
但是要如何证明“不自愿”呢?这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太难证明了!所以如果仅以这个为由要求离婚,很难!
2)被包办婚姻能起诉离婚吗?或者因胁迫结婚的,能否撤销婚姻?
可以。但仍然难在举证。
3)现实生活中“剩男剩女们”在父母的“逼迫”下相亲、结婚的,是否属于包办婚姻?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妈。我们的妈整天催着我们结婚,给我们安排相亲,然后随便跟个人结了婚,这算包办婚姻吗?恐怕够不上哦朋友!婚姻不要将就!祝你幸福~
买卖婚姻
其实,我也不是了解这个买卖婚姻,我一直以为买卖婚姻就是新闻报道里说的,什么买个越南新娘、缅甸新娘之类的。
本着大胆猜测、严谨求证的态度,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啊?这一查一堆问题接踵而至。童养媳我倒是晓得的,但换亲是啥?啥事转亲?
Emm,因缺斯汀,let me see see。
1)换亲。是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的婚姻方式,俗称“姑嫂换”。这都20世纪了,还会有这种吗?
当然有!我们以“换亲”为关键词,检索出1364 份离婚纠纷裁判文书。从区域位置来看,河南省的裁判文书最多。
从判决结果来看,仍有超过80%的案件被驳回诉讼请求,不准离婚。所以啊,离婚有多难可想而知!
典型案例:周某某与季某某离婚纠纷案,双方于1981年2月通过“换亲”结婚(周某某的哥哥与季某某的姐姐结婚,当时周某某未到法定婚龄)。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均已成年),至今未领取结婚证书。由于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因感情不和已分居近二十年。后起诉离婚,法院判准允离婚。
2)转亲是什么?
“在我国的某些贫困地方,还有一种古老的风俗,叫做“转亲”,如张家女儿嫁给李家儿子,李家女儿嫁给王家儿子,王家女儿再嫁给张家儿子,这是“三转亲”;另外还有“四转亲”、“五转亲”、甚至“六转亲”。这样每家都可以省下给儿子娶媳妇的彩礼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形严重的,将有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案件数量不多,截至2020年6月5日检索之日,共有39份裁判文书。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除《民法典》外,《刑法》对重婚行为也进行了规制。
1)重婚涉嫌的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构成强奸罪。
2)重婚罪追诉的特殊性。重婚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虐待家庭成员,情形严重的,构成虐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2)遗弃家庭成员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啊,短短几十个字的法条,展开来讲竟然有这么多内容!好了我不废话了,拜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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