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如何证明赠与有效 _要回老公赠与第三者的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导读:
如果想要回老公赠与给第三者的财物,需要收集两方面的证据:
一是,老公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
二是,老公将财物赠与给第三者的证据。
首先,老公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您可以从这些方面收集: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并且要录到老公和第三者双方的微信号。
4、聊天记录:可以收集老公出轨的聊天记录。最好采用录屏的方式,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对于婚外恋给予第三者财物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被出轨一方显然是婚姻里的受害者,此时不仅需要倾诉内心的伤痕,还需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被侵害的财产权利,首先要对出轨一方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才能以此来支撑自己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的请求权。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对赠与合同的定义可知,给予第三者财物的行为,通常属于无偿的给予,以此来维系一段不正当的情感关系或者性关系,并不需要接受一方支付对价(同价值交换),那么此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性质,属于“赠与合同”法律关系。
那么对于该种“赠与合同关系”是否成立,需要否认一方提出相反的证据加以证明,通常情况下,接受赠与的第三者或者出轨一方往往会以借贷关系、委托理财、买卖等法律关系予以否认,但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会要求否认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这种给予财物的行为被视为“赠与”。
赠与第三者财物行为的法律效力?为什么可以主张第三者返还财物?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款【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或者被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文中,婚外恋期间给予第三者财物的行为,我们认定为赠与法律关系,大多数情况下被赠予的财物往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赠与第三者财物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婚外恋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婚外恋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我国法律对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规定,也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不道德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同时还侵害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权利,因此该种赠与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主张撤销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