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能否可以无理由辞退

段建国律师 2022.11.308人收看
导读:
经常有人咨询:试用期间仅凭主管领导或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被告知不用上班了;试用期的工资没发放,就被找借口辞退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没签、试用期没有缴纳保险公积金怎办处理等等问题。这里,我就从人力的角度对上述问题简单做一个答疑。

经常有人咨询:试用期间仅凭主管领导或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被告知不用上班了;试用期的工资没发放,就被找借口辞退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没签、试用期没有缴纳保险公积金怎办处理等等问题。这里,我就从人力的角度对上述问题简单做一个答疑。

1、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不是必须)约定的一个双向考察的期限。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诚信、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等,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效益低下、管理混乱,或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是否适合等问题。

试用期就是双方合意的一个阶段。一方有问题,可能导致试用期会提前终止。

2、试用期有时间限制,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里提醒一下,有些用人单位不管劳动合同期限长短,随意约定或延长试用期的做法是违发劳动法律法规的。

3、试用期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注: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重点:在试用期内除上述八种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员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要注意的是,这个理由不是口头理由,要有客观事实,要有证据支持,还要有考核流程保障等。

4、试用期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见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呢?答案是可以没有补偿,关键在于人力制度和流程设计要严谨才可以,因为这一条所涉及的基本是都劳动者自身存在问题的情形。

但是,对于上述八种情形之外的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但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甚至会有赔偿金的风险存在。

当然在实践中有过分的连试用期间的工资都不予发放,这就属于更加严重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了。

5、试用期其他特殊情况

一种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仍以试用期的相关情形作为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那是不能成立的,这个时候员工已经过了试用期限,履行的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了。

一种是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相关福利待遇和缴纳保险公积金等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试用期也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一种是很多用人单位在裁员的时候,首先考虑的试用员工,按照劳动法相关固定,裁员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这种情形是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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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

    2024/10/14 15: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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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试用期如果非法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补偿,你需要了解对方解除的原因是不是因为非法。
  •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内容:二、过了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两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9.07672人收看
  • 李维

    2024/10/9 17: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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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因公受伤后,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即使存在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你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企业不应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但由于他酒后上班,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因此,该厂有权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企业要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_试用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企业要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_试用期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内容: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022.09.20141人收看
  • 张旭

    2024/9/23 13: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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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雇员工的,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无过错解雇的,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过错解雇的,无补偿。
  •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王某认为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就辞退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费,王某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费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公司认为王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有权利辞退他,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费。

    2023.09.0786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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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 如果工人在试用期后仍未签订合同,并被解雇,他他们将得到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的协议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动报酬。就业之日起的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过错解雇劳动者的,依法支付赔偿金。
  • 试用期能否可以无理由辞退

    试用期能否可以无理由辞退

    内容:经常有人咨询:试用期间仅凭主管领导或老板一句不适合,就被告知不用上班了;试用期的工资没发放,就被找借口辞退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没签、试用期没有缴纳保险公积金怎办处理等等问题。这里,我就从人力的角度对上述问题简单做一个答疑。

    2022.11.30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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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未签订合同的,在试用期内雇,无过错解雇,有补偿;过错解雇,无补偿;非法解雇的,有补偿,劳动者也可以得到用人单位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赔两个月么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赔两个月么

    内容:二、试用期辞退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过了试用期被辞退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023.09.1343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