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放租房屋要注意什么_租客不交房租又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导读:
房子租出去了,可是租客不交房租,这可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核实身份,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选择租客时一定要确认租客职业,最好选择有正当职业收入稳定的租客,这能很大程度规避掉租客欠缴房租、损坏房屋等方面的风险;另外一定要问清楚租客租房目的、居住人数、联系方式等信息,签合同时务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押金当然是越高越好,但是收取太高的押金肯定会劝退很多人的,所以一般都是以1~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比较常见,具体收多少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决定。
租出去前,和租客一起确认一遍房子的状态
譬如有没有墙面破损、电器损坏、水电煤气网络是否顺畅,可以拍照记录下来,另外要明确这些东西如果有损坏谁来修?谁出钱?避免后期扯皮。
无论租客是谁都一定要签合同
无论租客是熟人、朋友还是亲戚,都一定记得签订租赁合同,相信我,值得信任的人是不会拒绝这种正常的请求的,这是对彼此权益最基本的保障。
另外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
租赁期限,中途退租的各种情况及后果;
缴纳房租日期以及催告期限;
如果需要租赁合同模板,可以在点击我的头像在我的主页里搜索“租房合同”即可。
房东一定要知道的事
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约,但一些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个人房东将房子出租需要到对应部门登记备案
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不能代租客处理房间里的物品
租客不交房租又联系不上,而房东又尽到了催告义务,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但房东不能随意丢弃房间里物品,如果因此产生了保管费用,应由租客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