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户一宅_农村宅基地是怎么划分的?

导读:
宅基地可以说是农民最关心的话题,毕竟有了稳定住所,农民才可以从事其他事情。在以前土地管理规定中,对农民建房情况,要求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房土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最新土地管理出台后,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更加明确,在原有的规定基础上,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有拥有一处宅基地。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开展,不少人对自己宅基地是否超标,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下农村宅基地划分的3种方式,看看各地对宅基地面积的要求。
按户确定宅基地土地面积
按照户口划分宅基地面积使用标准,是目前大多数省份采用的方式,天津、河北规定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西、陕西、甘肃不得超过133平方米,内蒙古、西藏最高不得超过300平方米,浙江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江苏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
按人口数确定宅基地面积
根据每户人口数量,每人给予的宅基地面积固定,以此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目前,四川、重庆两地使用这种方式,每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至30平方米。
按人数比例确定宅基地面积
相比于按照人口给予固定的宅基地标准,这种方式根据人口数量一定范围内,划定固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贵州规定,一户人口5人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一户人口4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上海5人及5人以下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对于一户人口6人及以上的,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作为农地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坚持“一户一宅”原则。随着宅基地确权的进行,“一户一宅”原则也被逐渐推动起来。那什么是“一户一宅”?多少人算一户?多大面积算一宅?
什么是“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是怎么算的?
“户”是怎么算的?
①在各地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户”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注意是两个条件:一是户口要在本村,二是要能够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缺一不可。
②到底多少人为一户,基本上是以公安机关印发的户口簿为准。单身汉一个人也是一户,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户,上不封顶!所以,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③这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申请的时候,户是分大小的。人多的为大户,人少的为小户,相应的大户宅基地应该多分,小户宅基地应该少分。具体是怎么个标准呢?一般来说:1-3人为小户;4-5人为中户, 6人以上(含6人)为大户。
“宅”是怎么算的?
一宅,按农村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
10平方也算一宅,150平方也算一宅,具体按人口多少分档次计算。
一至三个人户口的75平方米,三至五个人户囗的120平方米,五人以上户口的120至150平方米。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地区不同可能有所差别。
有人说既然一个人也能算一户,那我分户不就可以了吗?我自己一户,我母亲一户,我儿子一户。这样当然是不行的,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一个前提是你家里确实住的拥挤了,才可以分户再去申请宅基地,这才是农村申请宅基地的一个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一户多宅是不被允许的 ,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规定了!征地补偿时,多余的宅基地不会给土地补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