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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两个儿子分家的时候,宅基地自然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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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务员干十年可能会有房子的,但这房子和干十年或多少年公务员无关。早在9O年代我国巳经取消了住房分配制度,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来介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公务员也同样如此,他们的住房一定自行介决,或购买,或继承等等得到,不会由工作单住分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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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可继承。父母去世留下农村土地,子女户口不在农村,30年土地不变子女有继承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责任制内的土地户口本有人就继续使用,没有人就村集体收回林地和竞标得到的土地,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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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母亲及其子女继承。首先房产的1/2由母亲继承独得,然后根据子女的多寡而定,另外的1/2房产母亲依然还有其中一份额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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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们国家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是不享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这个政策放在房产上就注定了房屋所在的土地与房屋本身的权利其实本身是分离的。而农村房产在此基础上分成了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所有权。大家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特殊权利,农民通个这个可以无偿获得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一旦我们成为城市户口以后,也就意味着我们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丧失了成员身份,更无权继续行使这种权利,也无权继承这种权利。所以作为城里人是无法继承农村房产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房屋作为单独财产,是我们上一辈自己花钱投入建设的,所以房屋本身还是可以作为个人财产予以继承。所以在现实中,继承农村的房产一般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村民,作为一个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下,完全可以取得上一辈人的房子与土地。如果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或者没有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就只能继承房子本身,作为继承人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1.将房屋卖给其他有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2.不卖也可以自住,但是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到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的时候,此时宅基地就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而在城市落户的人就属于第二种情况,所以直接按照第二种来处理。综上所述,大家应该明白了如果已经入户城市后,乡下的房产继承是只能继承房屋,而不能继承土地的。毕竟你已经享受了城市便捷的生活条件例如先进的教育,完善的医疗等。再享受农民的福利,这多影响社会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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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子女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一直到房子自然消亡。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镇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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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a去读大学时,(1)把户口从家里迁到了学校的集体户口,那么在大学毕业之际,(2.1)a还没找到工作,或者(2.2)a的工作单位无法接受a的户口,则a的户口应该迁回原籍。\r如何迁回呢?\r首先,需要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r其次,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主(一般为父亲)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书的以上的复印件及原件,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户主那页和自己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回原籍。\r其次,带齐资料(以上)到原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准入户证明。盖章。\r接着,带齐资料(以上)到原籍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户口迁移表。盖章。\r接着,带齐资料(以上)到所在辖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拿同意迁入的证明,盖章。\r接着,回到刚才去过的派出所户籍科,将户口本、同意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交给警官,如果一切正常,户口本就会重新打印上你的户口。\r接着,办理身份证,需要重新拍照片,录指纹。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自取。\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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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只有使用权。子女有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可以继承。如果要建造房屋需要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请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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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祖辈留下的宅基地没有证件怎么办?在结束土改后,当时政府都是颁发了土地房产证的,一般农户家中一般存有一份,另一份存根都会在当地政府的档案管理部门,祖辈留下的宅基地如果没有证件,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补办证件的申请。祖辈留下的宅基地,如果现在还有房屋存在,即使超过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规定,也可以办理房屋确权,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祖辈留下的只是空闲宅基地,则该地早就已经收归集体了,不存在补办手续的问题。如果想继续使用,可以在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下,依法进行申请。二、农村如何继承无证房屋?农村宅基地按照当前法律是不能继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是用了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属于一种福利性质,一般来讲是不能继承的。但农村房屋属于农民的财产,按照遗产法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可以被继承。一般来说,农村房屋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进行合法继承,并办理过户。因此,没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子,暂时是不能继承的,农民朋友们可以补办房产证,并符合继承规定就可以进行继承了。但也有一些属于非法建设的农村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并且这些属于违建房,是要被拆除的。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当按照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折产,可以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的手续。三、农村房屋如何补办房产证?农村很多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只要在建设时是符合当时的规定和要求的,现在仍属于合法建筑,只要户主向当地房管局进行申请,就可以合法补办房产证。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1、农村房子的所有人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屋补办房产证的申请登记。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农村房子是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村名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的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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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的得看拆迁办的通知,拆迁有的只有赔偿款,有的不仅有赔偿款、房子还有每年按户口本上的人员领取福利。这个跟是不是商业开发还有政府征地有关系,个人感觉户口不在老家的子女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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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丈夫把房子过户给前妻女儿,你该怎么办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房子是你丈夫与你婚前的财产,不涉及你们再还贷的问题,那就是他个人独立的财产,他可以自主处理,你无权干涉。如果房子是你丈夫婚前的买的,但是还需要你与他继续还贷,这种情况下,他无权自主处理房子,随便过户给前妻女儿,你应该跟他说明情况,不行就动用法律武器。如果房子是你与你丈夫婚后共同买的,他就更无权自主处理房子了,过户给前妻女儿就更不可以了,你可以跟他交涉,不行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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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规定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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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继母拥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在你给出的案例中,有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你给你父亲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即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父亲在婚内约定或者将房产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可以认为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你父亲去世,有一半份额归你继母所有,剩余的一半再作为遗产继承。二是继承:如果你父亲去世,接下来就会面临继承问题。继承分为两种情况:一,遗嘱。如果你父亲立有遗嘱的,遗嘱中对你父亲个人财产拥有完全支配权。所以对于该房产应当按照遗嘱中的约定分配,《继承法》规定:如果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分配遗产。二,法定。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均分遗产,能够证明未尽赡养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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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可以继承。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已将户口迁移到城市并且已经在城镇买房,虽然仍然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改造和修缮。直至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3,因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爷爷确立公正遗嘱,方能直接继承。否则,需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或经法院判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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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基地,至于怎样分配给儿女的事情。第一种方式就是同村社农村户籍儿女可以继承该房产及宅基地,分配方案有几个在同一个地方就分成几份。到房产及宅基地所在区县司法机关进行产权继承确权认定,凭司法机关公证书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房产及宅基地过户手续。第二种方式同村社农村户籍子女结婚成家分户立户,向所在村社及乡镇街道申请新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