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熙

    2022/11/28 1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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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一审自己应诉,最终一审判决当事人一方败诉;二审委托我们代为上诉,上诉过程中,我们指导当事人配合准备了大量有利证据,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成功改判。收到判决书那天,当事人激动得落泪了。正所谓,隔行如隔山,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姚平

    2022/12/2 17: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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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父亲病故后,同意登记在父亲名下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其亲属翻建并居住,由此引来了官司,现主张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本案经过两次起诉才得以解决,房屋虽然确认归自己所有了,可是又面临腾退的问题。所以,尽管赢了官司确输了亲情,这样的事还是要尽量避免发生。
  • 王熙

    2023/9/8 7: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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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太阳]
  • 2022/12/10 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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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的东西和婚姻的细节永远只有自已最清楚,解决问题的钥匙最终是握在自已手中。
  • 郭铭芝

    2023/4/14 1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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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款人还没离婚 能不能找他老婆要钱?
  • 郭铭芝

    2023/4/14 1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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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找我和解 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 2022/11/11 1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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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刑事律师张晓】唐山打人事件法律分析“喝醉了”不能成为挡箭牌,严惩!
  • 王熙

    2022/11/25 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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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