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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5/30 1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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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商不成的,应当将相关资料带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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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分包方可以和总包方协商,将总包方对业主单位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转让给分包方,然后分包方就可以直接起诉业主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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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5/30 1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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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是我国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具体到本案,龙二与历大和历小并无事先约定,亦无法定办理上述事务的义务,为避免历大及历小利益受损,主动为历大办理后事、摘卖西瓜,构成无管理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龙二据此可以要求历小承担的必要费用,包括历大殡葬费1.5万元、雇工费5干元。其本人3000元劳务费不属于无因管理的必要费用,不在法定请求范围之内,不获法律支持。但历小如主动给付或者自愿给付龙二3000元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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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易过程的债权债务抵扣条件如下:(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二)相互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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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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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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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只要在保证期间没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保证人的责任就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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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法律分析:虽然分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并未建立合同关系,但由于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了关于本工程的分包合同,而且实际完成了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故发包人符合施工司法解释规定的实际施工人的条件,分包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对其拖欠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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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27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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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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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最长20年,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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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否主张年终奖,车祸误工费包括奖金吗
内容:理赔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元甲办案律师帮助王女士整理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法定赔偿项目时,得知伤者王女士从事多份工作,工资及年终奖均比较高,且受伤时接近退休年龄,王女士对于误工费的主张心理预期也较高,元甲律师通过认真核算王女士的工资明细、年终奖发放以及受伤后扣发情况,积极与其单位沟通出具《误工证明》,同时补充受伤后的银行流水情况,在了解到王女士的工作情况后,元甲律师第一时间搜集证据材料,对于争议焦点&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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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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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食品补贴等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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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