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用pos机套现是违法的,但是小额套现的话,银行一般不会追究法律责任,只会采取止付、冻结账户、降低信用卡额度等措施。
如果你进行大额套现,对银行造成了损失,银行会把你告上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进行套现的,若情节严重,将处以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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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4/4/15 1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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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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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强烈建议您先采取当事人协商的方式,尽量与对方进行沟通以及协商,再就财产和责任问题等达成协议,如协议明确规定返还期限、数额等;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果,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应当提出金钱的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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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因购房,还是因离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都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件、材料,10.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2.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段某因欠外债无力偿还,遂想套取住房公积金用以还债,但其不符合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中介黄某,黄某声称可以帮助办理各种文件以套取出住房公积金,并商定以提取金额25%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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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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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为人用信用卡套现,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超过5万元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此罪的,一般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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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从刑事法和民事法的角度,对故意伤害罪的刑罚以及赔偿问题进行详细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除了刑罚之外,还要进行罚金的处罚,故意伤害怎么判刑和赔偿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故意伤害罪在刑事法上的刑罚标准,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数额应根据被害人的损失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重伤的刑罚一般处以罚金,并根据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加害人在犯罪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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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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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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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具体到本案,林某以虚构交易为他人信用卡套现的方法,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根据法释【2009】19号司法解释的规定,实施该行为数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100万元以上逾期未归还,或者造成其直接经营损失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林某非法经营行为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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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事故责任人怎么处理,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定罪标准
内容:通过及时采取行动、全面了解事故、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以及跟进事故的处理和解决,责任人可以有效地应对和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风险,综上所述,一般安全事故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关键步骤和应对策略,一旦事故发生,责任人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妥善处理事故后续事宜,一般安全事故责任人应该如何处理的关键步骤和应对策略首先,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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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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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不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话,那么无关紧要只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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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王将其信用卡出借给小张,其出借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而是信用卡内的资金,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系银行所有,持卡人在消费透支前对该额度并没有所有权,只有在持卡消费时,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才发生借贷法律关系,故小王将信用卡出借给小张使用的行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ldquo,信用卡资金出借后,持卡人仍然是信用卡的还款主体,借款人能否偿还的风险实际上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作为出借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时,往往会被认定为借款合同无效,仅支持偿还本金和较低标准的资金占用利息,持卡人仍然需要自行承担信用卡高额的现金提取费、利息及罚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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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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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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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您可以考虑向信托公司提供一个抵押贷款,这有助于帮助您和前任伴侣之间的分手。抵押贷款可能会提供一些相对较低的利率,并能在抵押物的价值上提供一些安全性。如果他的母亲还不能付清贷款,您也可以考虑将贷款重新申请为一种债务重组方案,以便您可以进行分期付款。此外,你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比如把支付还款的义务转让给他的母亲,这样你就不用再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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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定罪标准
内容:本文将深入探讨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背后,揭示企业责任和法律裁判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看到企业责任和法律裁判之间的紧密联系,只有企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其次,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的制定涉及到法律裁判的公正与合理,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首先,安全生产事故罪立案标准的制订对于企业的责任与义务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