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婚前存款买的房,为何算作夫妻共同所有?

2022.08.10 1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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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广凡,家住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2005年3月4日,我与罗某登记结婚。我认为,我在婚前2月28日、3月1日存入的两笔存款以及3月7日买楼时取出的存款,依《婚姻法》及其解释,应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可是,当我离婚时,原审、终审、再审法院以及检察院都用《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认定该套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我与罗某登记结婚后购买了本案争议的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为两人共有。罗某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罗某是否实际出资已经不影响其对该房屋产权的享有。在我与罗某离婚时,该房屋应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购买楼房的资金来自于我婚前的积蓄,该房屋应属于我婚前财产的上诉理由于法无据,不能成立。法院最终维持了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归我所有、我给付罗某房屋分割款的判决结果。对此,我认为欠妥。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物权法》中提到,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当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发生不一致时,法律注重客观事实。虽然事实物权人对不动产的支配缺少登记的公示形式,但是,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事实物权人有合法的依据足以确定该不动产的最终归属,就应当保护事实物权人的真实权利。请问,我该如何要回我的房屋分割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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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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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本案的程序救济而言:从你提供的案情简介分析,本案历经了一审、二审,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且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如果存在法定再审的情形,你只能向再审判决作出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二、就本案的实体处理而言:在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物权问题时,首先应适用《物权法》确定物权的主体,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判断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涉及的法律条文如下:1.《物权法》第9条规定,您在来信中已提到。该条文说明,按照登记记载的权利人确定物权的主体。你提供的产权证记载了夫妻两人的名字,产权应当归夫妻两人共有。2.《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在购买房屋时,你已经认可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事实,并以购房合同和产权证进行书面记载,符合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情形。因此,无论该财产是否为婚前存款购买或者罗某是否出资,均应当确认该财产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你所有,由你付给罗某房屋分割款,符合《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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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30 17: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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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收获一面暖心锦旗!一对夫妻通过专业家庭财富规划,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用法律智慧为感情加筑"安全港"。我们以定制化方案为女方未雨绸缪,既守住财产边界,更守护家庭温度。 婚姻需要浪漫,更需要理性规划: 明晰财产归属,让信任有迹可循 规避未来风险,让家庭资产更安全 平衡双方权益,让相处更有安全感 家财规划不是算计,而是对婚姻的珍视。愿每个家庭既有携手同行的勇气,也有守护幸福的智慧!
  • 不可以。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家暴可以不分割,但是不能损害女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平分。”因此,男方家暴不能不分割女方的房产。
  • 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

    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

    内容:夫妻离婚时经常涉及的有财产纠纷和孩子的抚养权纠纷。财产纠纷中一般的实物、资金及不动产这些算是比较常见的财产分割了,那么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是否只要一方同意就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2024.04.23260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7 17: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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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面锦旗代表着很多原配的心声,每天也是遇见了太多的三姐理直气壮的花着原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经常被三姐挑衅各种无能😭。 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人选择忍气吞声继续凑合,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还有人选择提前找专业人做好婚姻规划,其实不管你选择哪一种,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如果你提前做好了规划有足够的底气去面对,可能就不会给你身体带来更多的伤害。
  • 一、就本案的程序救济而言:从你提供的案情简介分析,本案历经了一审、二审,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且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如果存在法定再审的情形,你只能向再审判决作出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二、就本案的实体处理而言:在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物权问题时,首先应适用《物权法》确定物权的主体,再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判断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涉及的法律条文如下:1.《物权法》第9条规定,您在来信中已提到。该条文说明,按照登记记载的权利人确定物权的主体。你提供的产权证记载了夫妻两人的名字,产权应当归夫妻两人共有。2.《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在购买房屋时,你已经认可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事实,并以购房合同和产权证进行书面记载,符合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情形。因此,无论该财产是否为婚前存款购买或者罗某是否出资,均应当确认该财产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你所有,由你付给罗某房屋分割款,符合《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内容:四、2012年5月23日,艾梅、张新田向陕西高院提起诉讼,以张新田未经艾梅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有的股权为由,请求确认张新田与刘小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刘小平返还工贸公司54.93%的股权,原审判决驳回艾梅、张新田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艾梅、张新田为此向本院提起上诉,其理由之一是: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诉请确认无效,实际是家庭财产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婚姻法的规定,作为调整商事行为的公司法处于适用的次要地位。

    2024.04.28183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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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首付怎么分?必看避坑指南💔】 ✨婚前买房vs婚后买房? ✨写名不写名区别多大? ✨父母出资如何不“打水漂”? 离婚房产纠纷 父母半辈子积蓄付的首付差点被分走 一定要看!防患于未然! 🔍 情景1:婚前父母付首付 ✅ 房产证只写自己名字 ➡? 首付归属个人财产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 需补偿对方增值部分 ⚠? 重点:转账备注“仅赠与自己”+签赠与协议 🔍 情景2:婚后父母帮付首付 🚨 默认视为赠与夫妻双方!(除非公证单独赠予) 📝 救命操作:让父母签《借款协议》+银行流水备注借款 💡 终极防御公式: 父母转账凭证+书面约定+房产登记策略‼? ⭐? 防坑TIP: 哪怕感情再好也要签婚前协议 爱情会变,法律证据永留存! 建议收藏转发给爸妈看 关键时刻真的能保住血汗钱!
  • 《全村公敌》和《俺,机器人儿》均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全村公敌》的稿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俺,机器人儿》的稿费虽在离婚后取得,但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后夫妻的公司怎么分割

    离婚后夫妻的公司怎么分割

    内容:在分割仅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夫妻公司”财产时,法院既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处,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4.23709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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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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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在本案中,林奇与张英的31万元债务发生在林奇与王倩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为张英在借钱给林奇时,明知林奇是为了给王倩支付离婚补偿款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法院认定此债务为林奇的个人债务,张英无权要求王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张英将林奇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因林奇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该转账款系张英自愿给付王倩离婚的补偿款,基于夫妻关系,应对此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该协助合意自 2015年初即已产生,显然张英是明知林奇使用该钱款并非用于与王倩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张英要求王倩参与还款显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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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3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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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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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离婚时该怎么分?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离婚时该怎么分?

    内容:生活中,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出资而获得的股权,往往登记在单方名下,当离婚时双方通常就股权分割难以达成合意。此时,如果夫妻中非被登记为股东的一方向法院起诉主张分割股权,那么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2024.04.2622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