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时中暑算工伤吗?

2022.08.10 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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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是一家宾馆的员工,主要工作是在宾馆门外接待客人,并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久前的一天,万某因顶着烈日站立时间过长,忽然晕倒在地上。经医院诊断,万某为重度中暑,遂住院治疗。万某的妻子认为丈夫是在工作期间中暑的,于是要求宾馆支付住院费,并给予工伤待遇。可宾馆老板说,“没磕着没碰着”,中暑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算工伤,住院治疗费应当自理。请问,工作期间中暑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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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应当承担万某的住院治疗费,并对万某作出工伤赔偿。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规定,中暑属于职业病之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万某在露天工作期间中暑,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万某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即在被医院诊断为中暑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提供相关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只有在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直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分别为:用人单位申请的,应当自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直接申请的,应当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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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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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板的说法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津贴二者之间的性质、功能均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劳动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劳动者不中暑。后者属于劳动补偿性质,是补偿劳动者在高温(室内气温≥33℃、露天气温>35℃)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的工资补充形式。二者之间不能相互代替,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这两项待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此,你可依据所在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向物流公司主张相应的高温津贴。对于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无故不及时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一样吗)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工伤标准一样吗)

    内容: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2024年工伤赔偿标准: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4.01.08789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4/9 1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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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争取双赔?北京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残,除了伤残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之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分别获得。像在北京我们就帮助很多的受害者拿到了双赔。如果你也有类似问题,可以联系我帮你处理。

  • 公司的说法不成立。首先,从意外伤害的角度来看,你丈夫的死亡当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意外伤害的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你丈夫在上班期间因中暑引发疾病死亡,尽管病源来自体内,但导致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天气炎热,才引发身体机能失常和中枢功能障碍,最终出现器官功能衰竭,因此归根结底是由于外来因素所致。同时,体内热量的过度积蓄导致中暑,不仅具有不可预见性,而且也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特点。也就是说,你丈夫的情形具备“意外伤害”的外来性特征。其次,从劳动保护的角度来看,中暑也属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也已把职业病纳入了工伤范围。而在原卫生部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明确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范围。原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三)(四)项也指出:“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有这些都明确表明:中暑也属于工伤的范围,劳动者因此受到的伤害,应当享有工伤待遇。
  • 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工伤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工伤打官司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内容:一、被告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吗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表明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来承担的,除非胜诉方自愿提出要承担,被告应该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吗如果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需要递交手续的材料和证据,同时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果作为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也是很多人们关心的问题,如果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就需要递交手续的材料和证据,同时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果作为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也是很多人们关心的问题。

    2024.01.121004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4/8 19: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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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朋友问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赔偿最划算呢?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有些支持双赔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虑了,既能调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能走工伤的赔偿。第二呢,不支持双赔的省份呢,我建议你直接走工伤的赔偿,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赔偿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况下,原因有三点,第一呢,社保基金不会没钱,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赢了,对方没钱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还要看责任,如果你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不能全额赔偿的,而工伤赔偿是全额赔偿。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评摊标准很高,你不一定能评得伤残,而工伤的平摊等级标准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评上伤残,能不能评上伤残,是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钱的,如果你不懂,选择错了赔偿方式,也会吃亏很多。

  • 宾馆应当承担万某的住院治疗费,并对万某作出工伤赔偿。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规定,中暑属于职业病之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万某在露天工作期间中暑,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万某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即在被医院诊断为中暑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提供相关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只有在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直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分别为:用人单位申请的,应当自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直接申请的,应当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个人财产吗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个人财产吗

    内容:在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时,首先应当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赔偿金中分离出来,这两部分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而工伤死亡赔偿金虽然不是医疗费等费用,但其与身体受到伤害紧密相关,因此在法律性质上也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二、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因此,如果工伤死亡赔偿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孳息或者自然增值,也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2023.10.23786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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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亡羊补牢?😸 今天客户找我,说有一个前员工来找自己要求开离职证明和收入证明。但是他觉得已经离职半年多了再找回来,感觉有风险没给开。然后员工就去劳动局做了投诉,劳动局来电责令给员工开,问怎么办? 我问:为什么觉得有风险?他说因为员工说这个东西是拿去做一个理赔的,担心跟工伤扯上关系。但对于进一步询问答不上来。 民营企业家吃过亏之后往往在一些环节,比如离职员工的问题处理上特别谨慎。总觉得有风险,但不知道的是,对不必要的风险进行规避反而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判断不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不如给我们一个电话,我们帮你搞定😃
  • 这要看当日的高温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本案中,电力公司在室外气温高达42℃,已经危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还安排你们露天作业,甚至以停工就停发工资、不服从安排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威胁,这实质上是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今后,再遇到此种情况,你们有权拒绝执行,并有权提出检举和控告。如果公司因此而停发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行为,你们有权就此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和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 下班后2个小时内死亡算工伤吗

    下班后2个小时内死亡算工伤吗

    内容:如果该职工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并且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被安排加班,那么下班后2个小时内发生的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作交接与加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下班后2个小时内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考虑该职工是否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并且处于加班状态,近年来,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对于下班后时间内发生的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二、下班后时间死亡是否算工伤根据上述规定,下班后时间发生的事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这两个条件。

    2023.10.19985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3/7 1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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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揭秘: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又属于工伤,能拿到双倍赔偿款吗?
  • 你好,通过你的描述,这属于工伤,物流公司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药费,等等
  • 截肢工伤赔付多少钱

    截肢工伤赔付多少钱

    内容:截肢工伤赔付多少钱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因地区、伤害严重程度、工资水平和具体的保险政策等因素而异,3. 工伤赔偿法规:每个地区的工伤赔偿法规都有所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区,赔付金额也会有所差异,对于截肢工伤,根据中国的法律,如果是一级残疾,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达到员工年工资的20倍以上,总结起来,截肢工伤赔付金额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工伤程度、工伤等级、法规规定、受伤者个人情况以及劳动合同和保险条款等,因此,无论是受伤者还是雇主,在遭受截肢工伤后,都应该尽快咨询相关法律专家或劳动保障部门,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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