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广告超过专有部分的外墙是否构成侵权?

2022.08.12 03: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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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是一栋楼的二三楼门市的所有权人,严某是该栋楼一楼门市的所有权人,孙某经营电脑商店,严某经营网站。为了扩大宣传,双方均作起了广告,在一二楼交界的外墙上悬挂各自经营的牌匾。严某的牌匾高度超出一二楼分界线。孙某认为严某牌匾悬挂过高,遮挡了二楼窗户,影响了通风及外墙整体形象,给他经营的电脑商店带来严重影响。孙某要求立即排除妨碍,将其牌匾下落至一二楼交界处以下,并赔偿经济损失两万元,但是严某均予以拒绝。另外,孙某和严某所在楼栋没有业主委员会。请问,孙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广东 高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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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依照上述规定,孙某与严某争议的外墙属于共有部分而非专有部分。另外,《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在法律上,孙某对其专有的房屋所对应的外墙面并不享有专有的使用权。从习惯上,一楼门市房的牌匾都是挂在一二楼交界的外墙上,所以孙某要求严某将牌匾下落至一二楼分界线以下依据不足。并且,孙某在外墙上悬挂了大幅牌匾广告,实际上也占用了严某共有的外墙使用权,但严某并未提出异议,这也是遵从习惯所致。因此,孙某的请求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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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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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大多年事已高,他们用智慧和汗水创造了企业腾飞的奇迹,但不少人却在“交接班”问题上陷入烦恼。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中,超过八成的企业面临接班问题。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较多,培养体系的缺失是一个关键因素。由于在传承问题上准备不足,不少企业陷入“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之中。打破这一魔咒,需要民营企业高度重视并解决好接班人的选择和培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对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寄予厚望,强调“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这不仅事关民营企业自身的命运,更关乎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
  • 人民法院对继承法生效前已经受理,生效时尚未审结的继承案件,适用继承法。但不得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是指继承法以前没有继承法,没有规定诉讼时效,继承法生效后规定了诉讼时效:(1)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一般时效。(2)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特殊诉讼时效。但对尚未审结的继承案件,适用继承法。不适用诉讼时效。例;A1949年发生继承了,继承法【生效日期】1985-09-11,A的案件已收案,继承开始日已经36年了,按继承法的时效规定,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应当驳回起诉。但是这一条就是规定了,不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A的起诉。这样一说,你懂的!专家解读。
  • 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院还认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法院如何认定)

    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法院还认么(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法院如何认定)

    内容:一、当庭提交证据是否可以要求举证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民事诉讼的,一般由起诉人承担举证的责任,起诉人要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2024.01.29899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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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 您好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企业所得税=1000000*0.25*0.2(2000000-1000000)*0.5*0.2=15000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因为律师的失误超过诉讼时效

    因为律师的失误超过诉讼时效

    内容:律师官司拖了3年怎么办法律分析:律师不帮代理人打官司,还拖延两年时间的,有可能属于违反律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律师个人原因导致当事人借条时间超过诉讼时效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是渎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显然不是,3、法律分析:律师拖延了诉讼时效时间,应该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4.01.23146人收看
  • 王熙

    2024/7/11 9: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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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关键证据、超过诉讼时效,本来没有太大希望的案件,天用律师策略得当,力挽狂澜、获得胜诉!帮助当事人要回31万元广告款,同时法院还支持了逾期利息!
  • 与对方积极沟通,尝试双方协商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则可以考虑采用法律途径解决它,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士来指导如何处理。
  • 7年前的收据能否追回30万工程质保金,收据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7年前的收据能否追回30万工程质保金,收据超过三年还能起诉吗

    内容:,天用律师和法官合力做王某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多个层面进行分析,最终用时一天时间,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金先生的诉求达成,成功收回7年前的30万元工程质保金,2018年,因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导致金先生撤场,但王某迟迟未将保证金归还,为此,金先生向介绍人支付了30万元工程保证金,要求介绍人转付给王某,工程分包人按行业管理均需要缴纳工程保证金,且需要在进场施工之前缴纳,因金先生与王某并不认识,故通过介绍人进行代为支付,导致现存的转款记录只有向介绍人转款的记录,介绍人的身份也很难确定。

    2024.02.26890人收看
  • 李维

    2024/12/18 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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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物业公司欠费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觉得这些钱早晚都是自己的。那物业公司签没签过合同?服务真的没有瑕疵吗?超过三年的欠费业主还认不认? 那你知道怎么样把呆账盘活变为利润吗? 第57期讲座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下午两点帮您解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共有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依照上述规定,孙某与严某争议的外墙属于共有部分而非专有部分。另外,《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在法律上,孙某对其专有的房屋所对应的外墙面并不享有专有的使用权。从习惯上,一楼门市房的牌匾都是挂在一二楼交界的外墙上,所以孙某要求严某将牌匾下落至一二楼分界线以下依据不足。并且,孙某在外墙上悬挂了大幅牌匾广告,实际上也占用了严某共有的外墙使用权,但严某并未提出异议,这也是遵从习惯所致。因此,孙某的请求很难获得支持。
  • 如果商标侵权不知情如何罚

    如果商标侵权不知情如何罚

    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铅笔具有近百年的生产历史,2011年2月公司被国家商务部授予&ldquo,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024.03.08191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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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 答提现100要交多少税,从已知的手续费我们可以知道,从微信提现到银行卡里,从我目前以知的是百分之0.1,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提现100元到银行卡里,银行收取我们的手续费是0.1元,也就是银行会从我们的卡剩余的钱扣去费用0.1元所以题目提现100要交手续费0.1元,完毕
  • 继承侵权有诉讼时效吗

    继承侵权有诉讼时效吗

    内容:综上所述,继承纠纷中,仅为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涉及分割遗产的,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对于仅仅是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依据《民法典》规定,应适用诉讼时效,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前,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各继承人之间主张分割遗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对于涉及分割遗产的诉讼,《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未分割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便归继承人所有。

    2024.03.1962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