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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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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
关于企业传承一直是中国企业老大难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安排。
企业接班人培养计划是指公司或企业为了确保企业长久发展,培养能够接手高层管理职位并顺利引领企业发展的下一代领导者的计划和机制。通过培养接班人,企业可以有效地传承企业文化、管理经验和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在接班人交替时能够平稳过渡。
俗话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至少要提前十年开始布局和准备。往往要做两手准备,团队传承和子女传承。十年以前开始布局和培养,十年以后看谁更适合传承,然后就把企业传承给谁,而不是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把企业交到不适合的人的手上,无论对企业还是接班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创业原本是为了让自己和子女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但如果其中出了差错,事业和幸福都将受到影响。最坏的结果是:既毁了事业,也毁了幸福。
根据统计,中国目前85%以上的企业没有传承计划,很多大的集团化的企业和公司至今还处于传承“难得糊涂”的状态,没有任何长远规划和结构性的安排。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没有人可以例外,事到临头往往就只有没有选择的选择了,故事远没有结束,但愿这不是悲剧,或者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基于多年的企业顾问经验,我们深谙创业的艰辛与不易。为此,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管理经验+中国传统五行文化”打造了“常青树产品”,帮助创业者和企业老板们提前规划传承布局,准确了解每一位候选人能力与短板,评估接班人的潜力。在创业者还年轻力壮的时候,已经未雨绸缪,在创业者需要传承企业的时候,管理权力能够平稳过渡,确保安全接班、顺利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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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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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向一般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
内容:的规定,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已承接的债权如何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并不涉及保证合同与保证期间的问题,不能以此认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担保法规定在担保期间未主张权利的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了怎么说在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关系中,由于其涉及到主、从债务,法定保证期间、约定保证期间以及特殊保证期间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即使常年研习法律的人也难免有&ldquo,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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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赔偿最划算呢?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有些支持双赔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虑了,既能调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能走工伤的赔偿。第二呢,不支持双赔的省份呢,我建议你直接走工伤的赔偿,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赔偿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况下,原因有三点,第一呢,社保基金不会没钱,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赢了,对方没钱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还要看责任,如果你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不能全额赔偿的,而工伤赔偿是全额赔偿。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评摊标准很高,你不一定能评得伤残,而工伤的平摊等级标准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评上伤残,能不能评上伤残,是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钱的,如果你不懂,选择错了赔偿方式,也会吃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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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如下: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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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法律规定,债务诉讼时效的存在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促进了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三、债务诉讼时效的保全措施为了确保债务诉讼时效的有效执行,我国法律对于债权人提起诉讼的途径和程序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有所不同,本文将重点介绍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与债务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解释:1.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特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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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5/3/21 15: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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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一个老板找我,想要我给一个公司做背调。我问,背调的目的是什么?
他说本来找了一个大公司委托做消防项目,80万。但那个公司为了避税,让跟一家小公司签合同和打款。老板担心不安全,所以想给小公司做背调。
我一听乐了,还用这么复杂吗?
最安全又便捷的方法就是让大公司给一份保证书,老板听完直拍大腿。
法律手段千千万,九大产品你是否听过?
如果您也想用得恰到好处,要么来百万律师教练班深造要么请我们当发展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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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额保证的概念是:保证人对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在最高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有些债务已经发生,有些债务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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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的规定2023年
内容:二、保函缴纳保函缴纳是一种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总结起来,在选择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支付方式的安全性、效率性和便捷性,以及预算和合同的具体要求等因素,四、第三方担保缴纳第三方担保缴纳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的一种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本文将详细介绍各种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并提供一些建议,帮助您在决策时做出明智的选择,此外,第三方担保缴纳还可以提供专业的咨询和风险管理服务,保证履约保证金的最佳利用和保值增值,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选择合适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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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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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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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连带共同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为: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个保证人之间,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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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法律主观: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 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 向债务人追偿 ,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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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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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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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交的保证金有: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候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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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会不会合法,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
内容:总之,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合法性和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详细探讨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以及其合法性问题,其次,我们需要关注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合法性问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中,对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合法性进行了一定限制,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即意味着其放弃在债务人被起诉之前提出抗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