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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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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的扎心真相:防人之心不可无!】
你以为的“共同财产”可能早被悄悄转移!
这些暗箱操作99%的人离婚后才发现⚠?
快自查!TA是否偷偷做过这些事👇
💸【婚内财产转移5大套路】
1?? **虚构债务**:"我欠了兄弟50万…"(实际钱进了小三家账户)
2?? **低价变卖**:急售你们的共用车/房,实际左手倒右手
3?? **偷偷购置**:用现金买金条、名牌包,离婚时坚称"没这笔钱"
4?? **转移存款**:蚂蚁搬家式转给亲戚,微信记录早删光
5?? **销毁证据**:突然"弄丢"工资卡,公司分红变神秘消失…
🕵?♀?【人间清醒自救指南】
✅ 保留所有消费凭证/银行流水/聊天记录
✅ 定期查对方账户(合法途径!)
✅ 婚内协议+财产公证(别怕伤感情!)
✅ 发现异常立即咨询律师,申请财产保全
⚖? 法律冷知识:离婚后3年内仍可起诉追回!
但证据链不完整=吃哑巴亏‼?
🌟 记住:保护财产≠算计婚姻
这是每个聪明人的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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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已经离婚去世了,则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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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本案中,林奇与张英的31万元债务发生在林奇与王倩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为张英在借钱给林奇时,明知林奇是为了给王倩支付离婚补偿款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法院认定此债务为林奇的个人债务,张英无权要求王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张英将林奇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因林奇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该转账款系张英自愿给付王倩离婚的补偿款,基于夫妻关系,应对此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该协助合意自 2015年初即已产生,显然张英是明知林奇使用该钱款并非用于与王倩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张英要求王倩参与还款显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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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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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抚养权必看!这些法律知识妈妈爸爸们一定要知道💔】
📌 整理了12条血泪经验
每一位面临离婚的妈妈爸爸们都该看看!
🔖【法律核心原则】
? 2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
? 8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 最优解永远是「共同抚养」
(但90%的夫妻做不到)
⚖?法官最看重的6大证据:
✅ 收入证明+存款证明
✅ 父母协助抚养承诺书
✅ 学区房/优质教育环境证明
✅ 孩子疫苗接种本(谁带的多)
✅ 家长群聊天记录(谁参与教育)
✅ 课外班缴费凭证(谁实际付出)
💔千万避雷的3个误区:
🚫藏孩子制造既定事实
🚫当着孩子互相诋毁
🚫伪造债务降低对方经济评分
💡法律专家建议:
👉🏻提前做「抚养权评估测试」
👉🏻准备《孩子成长计划书》
👉🏻离婚后设置3个月适应期
❤?温馨提示:
法庭上看的是「谁能给孩子更好的未来」
而不是「谁更恨对方」
📣正在经历的妈妈爸爸们别怕!
我们陪你走过最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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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首先建议在房产未分割之前不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即使离婚有财产分割协议都难以执行,特备是当事人仍居住此房产时,是无法强制执行的。2、建议在婚内将房屋贷款还清,解除房产银行质押,获取房屋全部产权后进行分割,但是丈夫共同还款部分可以让丈夫以私人借贷,形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事实,最后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共同。3、建议如果能过下去尽量过去下去,毕竟夫妻一场,其次你们的房产有贷款还分割,离婚后无论男女生活都会很艰难,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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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转化成自然债,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有以下情形: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失踪给债权人收回债务带来了挑战,但通过法律途径,债权人仍有机会追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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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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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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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离婚了对担保人是没有影响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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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如何证明夫妻为逃避债务离婚)
内容:法官说法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债权债务纠纷频发。与此同时,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通过离婚转移财产使得债权人权益落空的情形也时有发生。如果债务人想通过离婚形式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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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时间达成和解离婚,帮助当事人拟定了专属离婚协议,对于孩子抚养权、房产、银行存款、债务、投资、北京落户问题等各方面问题进行了约定,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解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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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起诉离婚注意事项: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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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ldquo,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审理和裁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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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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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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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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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离婚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否对婚内共有财产提起代位析产诉讼
内容:在中国的婚姻法律制度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有时债务人在离婚后仍然存在未清偿的债务,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债权人是否有权利以代位析产的方式,对债务人离婚后的婚内共有财产进行追偿?